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导言 | 第11-12页 |
第一章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概述 | 第12-26页 |
第一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概念 | 第12-18页 |
一、维修资金姓名的演变 | 第12-14页 |
二、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相似概念 | 第14-16页 |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理论基础 | 第16-18页 |
第二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模式 | 第18-26页 |
一、中国内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模式 | 第18-21页 |
二、澳门地区楼宇维修基金与共同储备基金监管模式 | 第21-24页 |
三、香港地区楼宇常用基金与备用基金监管模式 | 第24-26页 |
第二章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第26-36页 |
第一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 第26-31页 |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陈旧 | 第26-27页 |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僵化 | 第27-28页 |
三、维修资金的日常补充来源有限 | 第28页 |
四、政府部门代管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款利息过低 | 第28-29页 |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再筹集缺乏法律制度保障 | 第29-31页 |
第二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 第31-34页 |
一、法律制度高于现实操作情况导致维修资金转存难 | 第31页 |
二、使用范围虽经法律明确约定实践中仍有较多争议 | 第31-32页 |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繁琐且缺乏应急机制 | 第32页 |
四、惜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象普遍存在 | 第32-34页 |
第三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他环节问题分析 | 第34-36页 |
一、政府监管部门服务意识不足 | 第34页 |
二、业主自治意识不足、业主间监督机制缺失 | 第34-35页 |
三、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作用无制度保障 | 第35-36页 |
第三章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模式综合建议 | 第36-54页 |
第一节 宏观层面上的监管制度建设 | 第36-37页 |
一、法律明确约定业主义务以促进业主自治意识养成 | 第36-37页 |
二、政府应在推动意识建设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 第37页 |
第二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过程中的监管制度建设 | 第37-43页 |
一、引入建筑工程质量强制保险制度 | 第37-39页 |
二、依据建造成本合理确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次筹集数额 | 第39-41页 |
三、维修资金的再筹集法律制度应采用分期缴纳形式并建立罚则 | 第41-42页 |
四、保证维修资金的来源和补充 | 第42-43页 |
第三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制度建设 | 第43-46页 |
一、建立专有账户推行事后监管制度 | 第43页 |
二、建立年度审批确认与临时审批相结合的监管制度 | 第43页 |
三、建立灵活的业主大会会议制度、发展多样化表决形式 | 第43-44页 |
四、建立切实可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强制使用制度 | 第44-45页 |
五、加强专业机构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作用 | 第45-46页 |
第四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他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 第46-54页 |
一、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运营、退出全过程的行政监管 | 第46-48页 |
二、建立维修资金的内部监管机制,增设小区监事职位监督业委会 | 第48-49页 |
三、管理部门改监管企业为监管专业人员 | 第49-51页 |
四、提倡业委会成员的专业化构成,培养维修资金使用意识 | 第51-52页 |
五、倡导物业管理酬金制以实现业主监督作用 | 第52-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7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7-58页 |
后记 | 第58-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