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4页 |
第一部分: 历史脉络:对法人本质及团体人格的理论态度与立法态度 | 第14-22页 |
一、什么是法人本质?法人本质与团体人格 | 第14-15页 |
二、罗马法的自然人人格与团体人格:人与人格的分离 | 第15-16页 |
三、《法国民法典》:“人”向生物人的回归──天赋人权与对团体人格之敌视 | 第16-18页 |
四、《德国民法典》: 法人人格之创设与立法 | 第18-21页 |
(一) 人格制度与法人 | 第18-19页 |
(二) 立法的暖昧 | 第19-21页 |
五、理论的延续与法人本质的争论 | 第21-22页 |
第二部分: 拟制、否认与实在: 法理基础与学派分析 | 第22-40页 |
一、拟制说:康德哲学与萨维尼的逻辑 | 第23-30页 |
(一) 人本主义的哲学根基 | 第23-26页 |
1、康德:人是什么?──西方近代哲学的末路追问 | 第23-24页 |
2、哲学法学派: 人本主义与主体性──“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 | 第24-25页 |
3、哲学于法学之影响 | 第25-26页 |
(二) 萨维尼:本质论的基点与逻辑 | 第26-28页 |
1、基点 | 第26-27页 |
2、逻辑 | 第27-28页 |
(三) 对拟制说的追问与反思 | 第28-30页 |
二、否认说──对拟制说的第一时间反思 | 第30-34页 |
(一) 思想基础:缘何否认? | 第30-31页 |
(二) 否认的逻辑矛盾与实证弊病 | 第31-33页 |
(三) 潜藏的思想嬗变 | 第33-34页 |
三、实在说:新视野中的国家与团体价值 | 第34-40页 |
(一) 新康德自然法:施塔姆勒与拉德布鲁赫 | 第34-36页 |
(二) 基尔克:“火类团体的本质” | 第36-38页 |
(三) 逻辑与问题 | 第38-40页 |
第三部分: 从天国到人间: 英美法的实证与技术分析 | 第40-53页 |
一、凯尔森的“法律秩序” | 第41-46页 |
二、“合同网络说”: 本质还是方法? | 第46-53页 |
(一) 本质论视野中的“合同网络” | 第46-51页 |
(二) 本质?方法? | 第51-53页 |
第四部分: 本质论学说的“问题与理性” | 第53-62页 |
一、法人本质的历史性与理论意义 | 第53-55页 |
二、人本主义与法人制度的现实问题 | 第55-61页 |
三、代结论:坐标运动与游标卡尺的测定功能 | 第61-62页 |
结语 | 第62-63页 |
参考文献 | 第63-6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