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的基本理论 | 第10-24页 |
第一节 金融服务贸易区域自由化的背景和意义 | 第10-16页 |
一、金融服务贸易保护的理论核心 | 第10-12页 |
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兴起 | 第12-14页 |
三、金融服务贸易多边自由化与区域自由化交替发展 | 第14-16页 |
第二节 区域贸易协定金融服务规则的主要模式 | 第16-20页 |
一、“GATS模式”及其特点 | 第18页 |
二、“NAFTA模式”及其特点 | 第18页 |
三、“NAFTA模式”的优势与典型代表 | 第18-20页 |
第三节 “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的框架 | 第20-24页 |
一、基础条款 | 第20-21页 |
二、普遍义务与具体承诺条款 | 第21-22页 |
三、例外条款 | 第22页 |
四、争端解决机制条款 | 第22-24页 |
第二章 “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的具体分析 | 第24-38页 |
第一节 “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的范围分析 | 第24-25页 |
一、适用的措施 | 第24页 |
二、纳入的特定义务 | 第24页 |
三、排除的措施和行为 | 第24-25页 |
第二节 “NAFTA模式”下促进金融服务自由化规则分析 | 第25-30页 |
一、待遇 | 第25-27页 |
二、市场准入义务 | 第27-29页 |
三、特别义务 | 第29页 |
四、独立具体承诺 | 第29-30页 |
第三节 “NAFTA模式”下限制金融服务自由化规则分析 | 第30-34页 |
一、不符措施例外 | 第30-31页 |
二、审慎例外 | 第31-33页 |
三、货币、信贷、汇率政策例外 | 第33页 |
四、支付转移例外 | 第33-34页 |
五、承认 | 第34页 |
第四节 “NAFTA模式”下金融服务特殊争端解决机制分析 | 第34-38页 |
一、透明度 | 第35页 |
二、金融服务委员会 | 第35页 |
三、磋商与争端解决程序 | 第35-38页 |
第三章 “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的自我完善 | 第38-47页 |
第一节 CKFTA对“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的发展 | 第38-40页 |
一、删去了国民待遇中的“平等竞争机会”例外 | 第38页 |
二、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款针对相关措施而非开放部门 | 第38-39页 |
三、正面限制了跨境提供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 | 第39页 |
四、简化了新金融服务准入的“相似性”要求 | 第39-40页 |
第二节 CPTPP对“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的发展 | 第40-44页 |
一、进一步扩大并明确了金融服务规则排除的措施范围 | 第40-41页 |
二、将“待遇的最低标准”义务纳入金融服务规则中 | 第41-43页 |
三、顺应电子信息技术发展扩大了独立具体承诺的范围 | 第43页 |
四、增加了对法律法规执行保障的例外 | 第43-44页 |
第三节 “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的发展趋势 | 第44-47页 |
一、形成了区域合作下金融服务贸易有序自由化的标准 | 第44页 |
二、倾向于有序开放跨境金融服务贸易 | 第44-45页 |
三、将逐步扩大独立具体承诺的范围并减少不符措施 | 第45页 |
四、将稳固“待遇的最低标准”在金融服务规则中的地位 | 第45页 |
五、将更加重视国家对金融服务规制的空间 | 第45-47页 |
第四章 “NAFTA模式”对中国区域贸易协定中金融服务规则的启示 | 第47-56页 |
第一节 中国区域贸易协定中金融服务规则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47-53页 |
一、中国区域贸易协定中金融服务规则的现状 | 第48-51页 |
二、中国区域贸易协定中金融服务规则的局限性 | 第51-53页 |
第二节 “NAFTA模式”金融服务规则对中国的启示 | 第53-56页 |
一、结合金融业和金融监管水平发展探索“负面清单”模式 | 第53-54页 |
二、分阶段纳入新金融服务等特别准入义务 | 第54-55页 |
三、设置专门的金融服务争端解决机制 | 第55页 |
四、明确政府对金融服务规制的范围和手段 | 第55-56页 |
结语 | 第56-58页 |
参考文献 | 第58-61页 |
致谢 | 第61-6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