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0-12页 |
ABSTRACT | 第12-13页 |
绪论 | 第14-23页 |
一. 研究现状 | 第14-18页 |
二. 选题目的 | 第18-20页 |
三. 研究方法 | 第20-23页 |
第一章 作为本原的“自然” | 第23-46页 |
一. 早期自然哲学:米利都学派 | 第27-31页 |
二. 赫拉克利特:永恒的火与逻各斯 | 第31-36页 |
三. 毕达哥拉斯学派:“数” | 第36-39页 |
四. 色诺芬尼:神和 | 第39-41页 |
五. 巴门尼德:“存在” | 第41-44页 |
小结 | 第44-46页 |
第二章 关于“nomos”——希腊传统中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 第46-63页 |
一. “法律”的正名 | 第47-49页 |
二. 不成文法的效力 | 第49-54页 |
三. 成文法的效力 | 第54-56页 |
四. 雅典的法律改革 | 第56-58页 |
五. 法律形式与政体 | 第58-60页 |
小结:什么是“法律” | 第60-63页 |
第三章 “自然”与“习俗”的对立 | 第63-92页 |
一.对立的形成 | 第68-70页 |
二.尚古之风与习俗主义 | 第70-73页 |
三.性善论 | 第73-75页 |
四.逻各斯与人 | 第75-77页 |
五.Physis对nomos的权威 | 第77-80页 |
六.自然对宗教的排斥 | 第80-83页 |
七.苏格拉底的“定义”与柏拉图的“相”,国家的相 | 第83-89页 |
小结 | 第89-92页 |
第四章 习俗化的自然 | 第92-121页 |
一.关于社会发展的几种认识 | 第94-96页 |
二.Physis的淡化 | 第96-98页 |
三.循环的论证问题 | 第98-101页 |
四.“相”的世界 | 第101-104页 |
五.亚里士多德:实践理性 | 第104-109页 |
六.伊壁鸠鲁派:约定的正义 | 第109-113页 |
七.斯多亚派:从道德宗教到社会文化 | 第113-117页 |
八.西塞罗:公民的自然法 | 第117-121页 |
第五章 罗马法上的自然法问题 | 第121-136页 |
一.权利观念 | 第121-127页 |
二.法学家法 | 第127-130页 |
三.与制定法并列的自然法 | 第130-132页 |
四. 独立于人的“自然” | 第132-133页 |
五. 等同于万民法的“自然法” | 第133-136页 |
结论 | 第136-137页 |
参考文献 | 第137-143页 |
致谢 | 第143-144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1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