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9-34页 |
1.1 选题的缘由 | 第9-11页 |
1.2 法律文化:一个宽泛的概念 | 第11-14页 |
1.3 相关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第14-22页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 | 第22-25页 |
1.5 哈萨克族历史与文化概述 | 第25-34页 |
第二章 哈萨克族法文化的渊源 | 第34-78页 |
2.1 原始宗教是法文化的母体 | 第34-38页 |
2.2 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是法文化的萌芽 | 第38-43页 |
2.3 社会禁忌是法文化的雏形和源头 | 第43-45页 |
2.4 习惯法是哈萨克族最早的法,哈萨克族法律成长的摇篮 | 第45-57页 |
2.5 哈萨克族习惯法的内容和分类 | 第57-72页 |
2.6 传统哈萨克社会纠纷的主要类型 | 第72-78页 |
第三章 哈萨克族法文化的发展-哈萨克汗国时期的法文化 | 第78-134页 |
3.1 哈萨克汗国的建立与社会组织结构,政治体制与司法制度 | 第78-91页 |
3.2 哈斯木汗的"哈斯哈卓勒"(显法,正法,畅道之意) | 第91-94页 |
3.3 叶斯木汗的"叶斯克卓勒"(古法,原法,历道之意) | 第94-95页 |
3.4 圣陶克汗的"杰特加尔格"七项法典 | 第95-102页 |
3.5 哈萨克汗国推举可汗的传统 | 第102-110页 |
3.6 蒙古法和伊斯兰教法对哈萨克族法文化的影响 | 第110-117页 |
3.7 沙俄殖民改造对哈萨克族法文化的影响 | 第117-128页 |
3.8 司牙孜会审制度 | 第128-134页 |
第四章 毕官法庭是哈萨克族法文化的重要标志 | 第134-181页 |
4.1 毕的语言技艺即谚语中的法律思想 | 第134-140页 |
4.2 雄辩家,断事官马依赫毕的法律思想 | 第140-143页 |
4.3 毕官法庭是哈萨克族"加尔格"法律的重要标志 | 第143-156页 |
4.4 三个著名毕官托列,哈孜别克,艾铁克的法律思想研究 | 第156-171页 |
4.5 哈萨克草原北极星-阿拜的法律思想 | 第171-181页 |
第五章 中玉兹哈萨克族归属清朝后的法律文化 | 第181-224页 |
5.1 清朝对哈萨克族的法律治理 | 第181-189页 |
5.2 阿巴克克烈部落联盟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 | 第189-212页 |
5.3 哈萨克族法文化的社会功能和特征 | 第212-218页 |
5.4 在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族法文化的发展 | 第218-221页 |
5.5 哈萨克族法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 | 第221-224页 |
结语 | 第224-227页 |
附录 | 第227-314页 |
一, 1822年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哈萨克族)条例 | 第227-250页 |
二, 1836年新疆阿勒泰阿巴克克烈部落条例 | 第250-258页 |
三, 1885年哈拉毛拉条例 | 第258-281页 |
四, 1887年阿巴库木特别会议规定 | 第281-287页 |
五, 1888年大阿拉木图特别会议条例 | 第287-289页 |
六, 1889年伊赛克湖和加尔肯特会议条例 | 第289-295页 |
七, 1890年伊赛克湖和加尔肯特会议规定 | 第295-301页 |
八, 1890年伊犁特别会条例 | 第301-305页 |
九, 1894年术巴尔阿嘎什特别毕国际会议条例 | 第305-314页 |
参考文献 | 第314-320页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320-321页 |
致谢 | 第32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