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一、反家庭暴力中的行政法律制度 | 第11-16页 |
(一) 反家庭暴力法律制度概述 | 第11-13页 |
(二) 我国行政法律制度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优势 | 第13-14页 |
1. 我国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处理家庭暴力的救助责任 | 第13页 |
2. 法律赋予的行政机关特殊权力 | 第13-14页 |
(三)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行政法律制度 | 第14-16页 |
1. 受理报案制 | 第14-15页 |
2. 告诫制度 | 第15页 |
3. 设立临时庇护所 | 第15-16页 |
4. 强制报告制度 | 第16页 |
二、我国反家庭暴力行政法律制度的评价 | 第16-20页 |
(一) 我国反家庭暴力行政法律制度的现状 | 第17-18页 |
1. 立法现状 | 第17页 |
2. 实践现状 | 第17-18页 |
(二) 我国家庭暴力行政法律制度的不足 | 第18-20页 |
1. 我国反家庭暴力行政限制介入模式的不足 | 第18页 |
2. 行政机关在反家庭暴力行政法律制度中的职责定位模糊 | 第18页 |
3. 行政机关在反家庭暴力中适用的法律和制度不完善 | 第18-19页 |
4. 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执法队伍人员不足 | 第19-20页 |
三、域外反家庭暴力的行政法律制度及经验 | 第20-23页 |
(一) 美国家庭暴力行政法律制度 | 第20-21页 |
(二) 英国家庭暴力行政法律制度 | 第21页 |
(三) 我国台湾地区家庭暴力行政法律制度概况 | 第21-22页 |
(四) 域外反家庭暴力的行政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22-23页 |
四、完善我国反家庭暴力的行政法体系 | 第23-28页 |
(一) 进一步健全反家庭暴力的行政法律法规 | 第23-24页 |
(二) 完善我国反家庭暴力行政执法体制 | 第24-28页 |
1. 建立积极介入与法定介入相结合的行政干预模式 | 第24页 |
2. 明确公安机关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 | 第24-26页 |
3. 建立反家庭暴力专门执法体制 | 第26页 |
4. 建立政府主导各组织合作的执法模式 | 第26-27页 |
5. 探索公安机关介入家庭暴力的操作程序 | 第27-28页 |
结论 | 第28-29页 |
参考文献 | 第29-31页 |
致谢 | 第31-32页 |
研究生履历 | 第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