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1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第一章 绑架罪罪刑失衡的表现与原因 | 第12-20页 |
一、 罪刑失衡的表现 | 第12-15页 |
(一) 起刑点过高 | 第12-13页 |
(二) 刑度过宽 | 第13-14页 |
(三) 刑种过于单一 | 第14页 |
(四) 杀害被绑架人与过失致被绑架人死亡同刑导致的罪刑失衡 | 第14-15页 |
二、 罪刑失衡的原因考察 | 第15-20页 |
(一) 重刑主义的立法指导思想 | 第15-16页 |
(二) 特定的立法背景--张子强案所带来的立法冲动 | 第16-17页 |
(三) 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指导思想 | 第17-20页 |
第二章 法定刑配置的理论基础——罪刑均衡 | 第20-26页 |
一、 罪刑均衡的历史演进 | 第20-22页 |
二、 罪刑均衡的基本内涵 | 第22-23页 |
(一) 罪质与刑质均衡 | 第22-23页 |
(二) 罪量与刑量平衡 | 第23页 |
三. 罪行均衡的功能 | 第23-26页 |
(一) 惩罚功能 | 第23-24页 |
(二) 人权保障功能 | 第24-26页 |
第三章 绑架罪罪刑失衡的解决路径之Ⅰ:限缩解释 | 第26-42页 |
一、 绑架罪基本犯罪构成的解释 | 第26-32页 |
(一) 绑架罪在刑法学上的保护法益 | 第26-27页 |
(二) 绑架罪的客观行为 | 第27-29页 |
(三) 架罪的主观目的 | 第29-32页 |
二 绑架罪加重构成的解释 | 第32-38页 |
(一) 对“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理解和适用 | 第32-35页 |
(二) 对“杀害被绑架人”的理解和适用 | 第35-38页 |
三、 限缩解释作为解决路径的局限性 | 第38-42页 |
(一) 限缩解释难以根本克服起刑点过高的缺陷 | 第38-40页 |
(二) 限缩解释难以根本弥补“致使---死亡”与“杀害---”同刑的弊端 | 第40-42页 |
第四章 罪刑失衡的解决路径之Ⅱ:完善立法 | 第42-48页 |
一、 设置相对确定、多层次的法定刑 | 第42-43页 |
(一) 改绝对死刑为相对确定死刑 | 第42-43页 |
(二) 废止绑架罪中的没收财产 | 第43页 |
二、 降低起刑点、细化量刑情节 | 第43-48页 |
(一) 情节较轻的,法定刑定为三年以上 | 第43-45页 |
(二) “情节较轻的”中的量刑情节细化 | 第45-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0页 |
致谢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