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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检察制度的演变--以检察机构与检察权为中心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导言第11-15页
 一、选题的内容和意义第11-12页
 二、研究现状的概述第12-14页
 三、研究方法与突破第14-15页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检察机构的演变第15-32页
 第一节 裁撤检察厅,将检察官配置于法院内第16-21页
  一、存废检察制度的论争第16-18页
  二、裁撤各级检察厅第18-19页
  三、最高法院设置独立检察署第19-21页
 第二节 司法党化,国民党加强控制检察系统第21-25页
  一、清末以来的“司法不党”原则第21页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向政党负责第21-23页
  三、司法党化的理论分析与现实表现第23-25页
 第三节 地方县长或县党部书记兼理检察事务第25-32页
  一、清末以来实行的县长兼理司法制度第25-27页
  二、南京国民政府推行县司法处的设置第27-32页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检察官侦查权的演变第32-45页
 第一节 废止预审程序,相关权责转赋检察官第32-35页
  一、清末以来所实行的预审制度第32-34页
  二、南京国民政府废止预审制度第34-35页
 第二节 检察官侦查权的增强第35-39页
  一、检察官侦查权范围的扩张第35-36页
  二、检察官搜索、检查权的扩大化第36-38页
  三、检察官对于自诉案件也享有侦查权第38-39页
 第三节 检察官侦查权的法律限制第39-42页
  一、检察官在管辖区域外执行职务的限制第39-40页
  二、检察官进行搜索、检查的法律限制第40-42页
 第四节 强化检察官调度、指挥司法警察权第42-45页
  一、加大检察官调度、指挥司法警察的权限第42-43页
  二、检警合作、联系的加强化第43-45页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检察官诉讼权的演变第45-58页
 第一节 废除检察官参与人事诉讼的职权第45-49页
  一、清末以来检察官的民事诉讼职能第45-47页
  二、南京国民政府对检察官参与民事诉讼的限制第47-49页
 第二节 减轻检察官的刑事诉讼职责第49-52页
  一、扩大自诉案件范围第49-50页
  二、新设检察官协助自诉和担当自诉职责第50-52页
 第三节 提高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第52-55页
  一、检察官酌定不起诉裁量权的增强第52-53页
  二、提高检察官裁量权的利弊分析第53-55页
 第四节 检察官诉讼监督权的全面化第55-58页
  一、检察官对于诉讼的全面监督化第55-56页
  二、检察长享有非常上诉权第56-57页
  三、检察官对刑罚执行的广泛监督权第57-58页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检察制度演变之思考第58-64页
 第一节 检察制度的进步之处第58-60页
  一、检察制度的相关立法第58-59页
  二、检察制度的设计原则第59-60页
 第二节 检察制度演变中产生的问题第60-64页
  一、检察机构人少事繁,检察官办案草率第60-61页
  二、行政权干涉司法,法律流于形式化第61-63页
  三、检察制度的建设尚不完善第63-64页
结语第64-66页
参考文献第66-70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70-71页
后记第71-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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