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5页 |
一、研究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意义 | 第5-7页 |
二、我国传统理论和司法实际部门对原告资格的把 | 第7-8页 |
三、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决定着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 第8-15页 |
(一) 行政诉讼的两大价值学说 | 第8-10页 |
(二) 行政诉讼的价值取舍与原告资格的对应模式 | 第10-12页 |
(三)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的多元价值取向,决定着不仅相对人可以起诉,可诉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同样应当有权提起诉讼 | 第12-15页 |
四、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 第15-24页 |
(一) 利害关系人必须处于被管理者地位 | 第16-18页 |
(二) 利害关系人提请司法救济,必须是自己的权利受到行政行为的处分或受到行政行为结果的必然影响 | 第18-21页 |
(三) 利害关系人所诉请保护的应当是自己的权利 | 第21-24页 |
五、利害关系人诉讼的几种常见形态的分析 | 第24-32页 |
(一) 赋权性行政行为引起的利害关系人诉讼 | 第24-27页 |
(二) 在课处义务或者剥夺权利的行政行为中的利害关系人诉讼 | 第27-29页 |
(三) 行政机关解决民事争议的行为引起的利害关系人诉讼 | 第29-32页 |
六、利害关系人诉讼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关系 | 第32-35页 |
注释与参考文献 | 第35-37页 |
主要参考书目 | 第37-38页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第38页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