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20页 |
1.1 研究背景 | 第10页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10-12页 |
1.2.1 研究目的 | 第10-11页 |
1.2.2 研究意义 | 第11-12页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12-15页 |
1.3.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第12-14页 |
1.3.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14-15页 |
1.4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第15-16页 |
1.4.1 研究思路 | 第15页 |
1.4.2 研究方法 | 第15-16页 |
1.5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解释 | 第16-20页 |
1.5.1 参与主体 | 第16页 |
1.5.2 京津冀协同发展 | 第16-17页 |
1.5.3 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 第17-20页 |
第二章 京津冀协同发展多元主体参与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 第20-30页 |
2.1 京津冀协同发展多元主体参与的理论基础 | 第20-26页 |
2.1.1 马克思主义利益观 | 第20-23页 |
2.1.2 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思想 | 第23-24页 |
2.1.3 治理理论 | 第24-25页 |
2.1.4 协同理论 | 第25-26页 |
2.2 京津冀协同发展多元主体参与的实践依据 | 第26-30页 |
2.2.1 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 第26-27页 |
2.2.2 京津冀跨区域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 | 第27-28页 |
2.2.3 京津冀区域利益主体的利益分化 | 第28-30页 |
第三章 京津冀协同发展主体参与的历史进程和演变轨迹 | 第30-50页 |
3.1 京津冀协同发展主体参与的历史和现实表现 | 第30-38页 |
3.1.1 中央政府主导时期(1949-1978) | 第30页 |
3.1.2 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参与、学术界理论萌芽时期(1979-1991) | 第30-31页 |
3.1.3 政府缺位、市场寻位、学术界理论发展时期(1992-2003) | 第31-33页 |
3.1.4 地方政府主导、企业广泛参与、学术界有组织探讨时期(2004-2013) | 第33-35页 |
3.1.5 中央政府大力推动、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时期(2014年以后) | 第35-38页 |
3.2 京津冀协同发展主体参与的演变轨迹 | 第38-50页 |
3.2.1 参与主体:由一元独大到多元互动 | 第38-39页 |
3.2.2 参与方式:由自上而下推动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互动相结合 | 第39页 |
3.2.3 参与内容:由经济领域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多领域拓展 | 第39-40页 |
3.2.4 参与机制:由单中心协调机制向多中心协调机制转变 | 第40-41页 |
3.2.5 参与过程:由互动、互信到互补共赢 | 第41-50页 |
第四章 京津冀协同发展主体参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第50-62页 |
4.1 京津冀协同发展主体参与存在的问题 | 第50-55页 |
4.1.1 京津冀三地政府间缺少深层次的合作 | 第50-51页 |
4.1.2 政府和其他参与主体间缺乏有效互动 | 第51-53页 |
4.1.3 非政府力量参与不足 | 第53页 |
4.1.4 社会公众参与的整体水平不高 | 第53-54页 |
4.1.5 参与主体间存在利益失衡现象 | 第54-55页 |
4.2 京津冀协同发展主体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55-62页 |
4.2.1 行政分割的财税体制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束缚 | 第55-56页 |
4.2.2 “一刀切”的政绩考核制度的制约 | 第56页 |
4.2.3 政府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 | 第56-57页 |
4.2.4 区域市场化程度偏低 | 第57-59页 |
4.2.5 区域民主政治环境亟待完善 | 第59-60页 |
4.2.6 区域文化认同度有待提升 | 第60-62页 |
第五章 京津冀协同发展参与主体的参与动力和角色定位 | 第62-70页 |
5.1 京津冀协同发展参与主体的参与动力 | 第62-64页 |
5.1.1 政府的参与动力 | 第62-63页 |
5.1.2 企业的参与动力 | 第63-64页 |
5.1.3 社会公众的参与动力 | 第64页 |
5.2 京津冀协同发展参与主体的构成和角色定位 | 第64-70页 |
5.2.1 中央政府—引导者和组织推动者 | 第64-65页 |
5.2.2 地方政府—决策者和执行者 | 第65-66页 |
5.2.3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者 | 第66-67页 |
5.2.4 社会公众—协调者和评价者 | 第67-70页 |
第六章 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主体协调机制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设计 | 第70-86页 |
6.1 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主体协调机制的总体思路 | 第70-75页 |
6.1.1 前提:树立区域整体发展理念 | 第70页 |
6.1.2 重点:确立区域多元主体协调发展的原则 | 第70-74页 |
6.1.3 目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 第74-75页 |
6.1.4 核心:构建参与主体利益协调机制 | 第75页 |
6.2 建立健全政府间行政协调机制 | 第75-77页 |
6.2.1 加强中央政府的高端协调 | 第75-76页 |
6.2.2 推进地方政府的政策协调 | 第76页 |
6.2.3 创新区域内政绩考核制度 | 第76-77页 |
6.3 建立健全区域内市场机制 | 第77-79页 |
6.3.1 构建区域共同市场 | 第77-78页 |
6.3.2 合理引导产业布局 | 第78页 |
6.3.3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 第78-79页 |
6.4 建立健全多元主体互动合作机制 | 第79-83页 |
6.4.1 重塑区域政府间战略伙伴关系 | 第79-80页 |
6.4.2 建立企业行业合作联盟 | 第80-81页 |
6.4.3 建立区域政府和私营机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 第81页 |
6.4.4 探索区域政府和社会新型政社关系 | 第81-82页 |
6.4.5 建立区域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 | 第82-83页 |
6.5 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利益平衡机制 | 第83-84页 |
6.5.1 完善多元主体利益表达机制 | 第83页 |
6.5.2 健全多元主体利益分享机制 | 第83-84页 |
6.5.3 优化多元主体利益补偿机制 | 第84页 |
6.6 建立健全区域文化整合机制 | 第84-86页 |
6.6.1 提高参与主体对区域文化的认同度 | 第84-85页 |
6.6.2 打造区域文化品牌 | 第85-86页 |
结论 | 第86-88页 |
参考文献 | 第88-92页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第92-94页 |
致谢 | 第9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