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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劳资集体谈判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摘要第2-4页
Abstract第4-5页
导言第8-12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8页
    二、研究综述第8-10页
    三、主要研究方法第10页
    四、论文结构第10页
    五、创新之处及不足第10-12页
第一章 美国劳资集体谈判中雇主信息披露义务的确立第12-18页
    第一节 雇主信息披露义务确立的标志——Truitt案第12-15页
    第二节 雇主信息披露义务的理论基础第15-18页
第二章 劳资集体谈判中雇主披露信息义务的适用第18-39页
    第一节 雇主信息披露义务范围的判断标准第19-33页
        一、信息披露义务的产生第19-20页
        二、被请求的信息必须具有相关性和善意第20-31页
        三、信息请求必须不能对任何一方造成过重的负担第31页
        四、必须及时提供信息第31-32页
        五、不提供信息的后果第32-33页
    第二节 雇主对信息披露义务的抗辩第33-39页
        一、保密信息第34-37页
        二、限制信息的使用第37页
        三、个人隐私第37-38页
        四、弃权第38-39页
第三章 我国集体谈判中信息披露义务制度的完善第39-48页
    第一节 我国集体谈判制度中信息披露义务制度的现状与不足第39-44页
        一、我国集体谈判制度中信息披露义务制度的现状第39-41页
        二、我国集体谈判制度中信息披露义务制度的不足第41-44页
    第二节 美国劳资集体谈判中的信息披露义务制度对我国的借鉴与运用第44-48页
        一、完善立法第44-45页
        二、工会去行政化,完成职业化、社会化和行业化的转型第45页
        三、善救济途径,增加司法救济第45-46页
        四、引入相关性标准,细化信息披露义务第46-48页
结语第48-49页
参考文献第49-52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2-53页
后记第5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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