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一、出租人对非法转租中的次承租人负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解释困境 | 第11-20页 |
(一)问题的引出 | 第11-12页 |
(二)转租的涵义及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12-14页 |
(三)非法转租的涵义及法律关系分析 | 第14-16页 |
(四)非法转租中出租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解释困境 | 第16-20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出租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及法理基础 | 第20-26页 |
(一)德国出租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 第20-23页 |
(二)日本出租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 第23-25页 |
(三)大陆法系国家出租人安全保障义务对我国的启示 | 第25-26页 |
三、英美法系国家出租人安全保障义务的制度变迁与启示 | 第26-36页 |
(一)依据“三分法”确定侵权责任 | 第26-29页 |
(二)依据“二分法”确定侵权责任 | 第29-30页 |
(三)依据统一合理注意义务确定侵权责任 | 第30-32页 |
(四)不动产占有人之间对房屋维修义务的分配 | 第32-35页 |
(五)英美法系国家不动产占有人义务对我国的启示 | 第35-36页 |
四、我国出租人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第36-41页 |
(一)我国出租人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缺陷 | 第36-38页 |
(二)非法转租中出租人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完善 | 第38-41页 |
结论 | 第41-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作者简介 | 第45-46页 |
后记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