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研究
中文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一、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现状 | 第9-12页 |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组成 | 第9-10页 |
(二)实务现状 | 第10-12页 |
二、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产生原因 | 第12-18页 |
(一)法律法规对“本人工资”规定不详 | 第12-14页 |
1.基本工资 | 第12-13页 |
2.平均工资 | 第13页 |
3.实际工资 | 第13-14页 |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工资 | 第14-16页 |
1.降低用工成本 | 第15页 |
2.参保意识淡薄 | 第15-16页 |
(三)社保经办机构稽核的缺位 | 第16-17页 |
1.形式审查 | 第16页 |
2.信息不对称 | 第16-17页 |
(四)当地政府监管的放任 | 第17-18页 |
三、应对待遇差额的方案分析 | 第18-26页 |
(一)“本人工资”的定义标准争议 | 第18-21页 |
1.统一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 | 第18-19页 |
(1)赞成理由一:简化社保征缴机构的审核工作 | 第18-19页 |
(2)赞成理由二:减少用人单位谎报工资的隐患 | 第19页 |
(3)反对理由:易引发群体冲突 | 第19页 |
2.明确缴费基数为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 | 第19-21页 |
(1)赞成理由:促进社会公平 | 第19-20页 |
(2)反对理由:实际中社保征缴机构难核实 | 第20-21页 |
(二)承担差额待遇的主体争议 | 第21-26页 |
1.用人单位补足待遇差额 | 第21-22页 |
(1)赞成理由:增加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 第21-22页 |
(2)反对理由一:加重企业社会保险负担 | 第22页 |
(3)反对理由二:对劳动者间接造成负面影响 | 第22页 |
2.社保基金补发待遇差额 | 第22-26页 |
(1)赞成理由:避免群体性冲突 | 第23页 |
(2)反对理由一:加大社保基金运行风险 | 第23-24页 |
(3)反对理由二:诱发用人单位违法申报的道德风险 | 第24-25页 |
(4)反对理由三:与社会保险保基本的方针相悖 | 第25-26页 |
四、解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的构想 | 第26-34页 |
(一)立法具体化职工的缴费工资 | 第26-27页 |
1.缴费工资法定化为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总额 | 第26-27页 |
2.增加职工收入的透明度 | 第27页 |
(二)差额待遇的具体补足方案 | 第27-30页 |
1.补足缴费的时限有待明确 | 第28页 |
2.补足缴费前的待遇差额损失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 | 第28-29页 |
3.补足缴费后社保机构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 第29-30页 |
(三)实行税务机关统一全面征收社保费用机制 | 第30-31页 |
1.利于对企业是否足额申报缴费监管 | 第30-31页 |
2.提高社保征缴的效率 | 第31页 |
(四)强化社会主体各方面的监督 | 第31-34页 |
1.税务机关重点核查 | 第31页 |
2.当地政府鼓励监督 | 第31-32页 |
3.劳动者及时关注参保缴费信息 | 第32页 |
4.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 | 第32-34页 |
五、结语 | 第34-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8页 |
致谢 | 第38-3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