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救济制度的发展
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12页 |
第一章 行政救济制度概述 | 第12-25页 |
第一节 行政救济理论基础 | 第12-17页 |
一、行政救济的产生和概念 | 第12-14页 |
二、行政救济的理论基础 | 第14-17页 |
第二节 行政救济的制度框架 | 第17-20页 |
一、行政救济制度设计之基石 | 第17-18页 |
二、行政救济的对象 | 第18页 |
三、行政救济的审查范围 | 第18-19页 |
四、行政救济的途径 | 第19-20页 |
第三节 新行政诉讼法—行政救济制度里程碑式发展 | 第20-25页 |
一、司法实践的初步实践 | 第20-22页 |
二、救济法制的建立 | 第22页 |
三、救济制度进一步发展 | 第22-23页 |
四、新行政诉讼法对救济制度发展的宏观分析 | 第23-25页 |
第二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拓展 | 第25-38页 |
第一节 诉讼参加人资格的扩充 | 第25-29页 |
一、原告资格的扩充 | 第25-26页 |
二、被告范围的拓展 | 第26-28页 |
三、第三人资格的明确 | 第28-29页 |
第二节 救济对象范围的拓展 | 第29-33页 |
一、“行政行为”概念的提出 | 第29-30页 |
二、具体受案范围的扩大 | 第30-33页 |
第三节 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 | 第33-34页 |
一、规章的参照适用 | 第33页 |
二、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 第33-34页 |
第四节 适度的合理性审查 | 第34-36页 |
一、“明显不当”内涵之厘定 | 第35页 |
二、适度合理性审查 | 第35-36页 |
第五节 受案范围的拓展对行政救济制度的发展 | 第36-38页 |
第三章 行政诉讼争端解决方式体系化 | 第38-43页 |
第一节 判决类型体系化 | 第38-39页 |
第二节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确立 | 第39-40页 |
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 第39-40页 |
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 | 第40页 |
第三节 调解的有限适用 | 第40-41页 |
第四节 争端解决方式体系化对行政救济制度的发展 | 第41-43页 |
第四章 行政诉讼程序制度之完善 | 第43-50页 |
第一节 立案登记制度构建 | 第43-44页 |
一、登记条例之一般规定 | 第43-44页 |
二、法院义务之规定 | 第44页 |
第二节 跨区域管辖制度之设立 | 第44-45页 |
一、跨区域管辖制度与司法独立 | 第44-45页 |
二、跨区域管辖与区域性行政管理 | 第45页 |
第三节 证据提交程序之完善 | 第45-47页 |
一、原告举证责任之完善 | 第45-46页 |
二、被告举证责任之补正 | 第46-47页 |
三、涉及第三人时的证据保护 | 第47页 |
第四节 行政机关拒不执行责任制度之设立 | 第47-48页 |
第五节 简易程序之设立 | 第48-49页 |
第六节 程序制度之完善对行政救济制度的发展 | 第49-50页 |
结论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3页 |
致谢 | 第53-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