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人大对法院监督的涵义和依据 | 第9-14页 |
(一)人大对法院监督的涵义 | 第9-11页 |
1.人大监督 | 第9-10页 |
2.人大对法院的监督 | 第10-11页 |
(二)人大对法院监督的法律依据 | 第11-12页 |
(三)人大对法院监督的宪政意义 | 第12-14页 |
1.符合我国宪政体制下权力限制与监督理念 | 第12-13页 |
2.人大监督有利于保障审判权独立 | 第13-14页 |
二、我国人大对法院监督的基本方式 | 第14-20页 |
(一)听取和审议法院工作报告 | 第14-15页 |
1.年度工作报告 | 第14页 |
2.专项工作报告 | 第14-15页 |
(二)执法检查 | 第15-16页 |
(三)询问和质询 | 第16-17页 |
(四)特定问题调查 | 第17页 |
(五)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 第17页 |
(六)实践中探索的其他监督方式 | 第17-20页 |
三、我国人大对法院监督方式存在的问题 | 第20-25页 |
(一)部分监督方式缺乏宪法和法律依据 | 第20-21页 |
(二)监督方式运用不到位,致使监督权虚化 | 第21-22页 |
(三)不适当的监督方式导致监督职能错位 | 第22-23页 |
(四)不完善的监督方式导致监督职能缺位 | 第23-24页 |
1.对法官任免缺乏有效监督 | 第23页 |
2.对司法解释及类司法解释缺乏监督 | 第23-24页 |
(五)多主体监督方式,容易导致监督空白带和交叉带 | 第24-25页 |
四、人大对法院监督方式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25-30页 |
(一)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缺失,导致监督方式设置的随意性 | 第25页 |
(二)监督程序不完善,导致监督方式虚置 | 第25-26页 |
(三)司法行政化导致人大对法院监督方式混同于行政监督 | 第26-28页 |
(四)司法腐败为人大积极扩大监督方式和途径提供了现实理由 | 第28-29页 |
(五)政治体制的障碍导致人大对法院更多的采取法外的监督方式 | 第29-30页 |
五、完善人大对法院监督方式的建议 | 第30-42页 |
(一)增强宪法意识,使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方式符合宪政体制和原则 | 第30-33页 |
1.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方式应符合我国的宪政体制 | 第30-31页 |
2.人大对法院监督的方式应符合宪法原则 | 第31-33页 |
(二)改进具体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 | 第33-35页 |
1.增设法院工作报告被否决的责任 | 第33-34页 |
2.健全人大对司法解释及类司法解释的审查和监督 | 第34-35页 |
3.对法院财政进行独立审查 | 第35页 |
(三)逐步限制和取消人大对法院不规范的监督方式 | 第35-38页 |
1.限制询问与质询方式 | 第35-37页 |
2.取消个案监督方式 | 第37-38页 |
(四)健全法官任免和弹劾的监督方式 | 第38-40页 |
1.强化人大对法院的人事任免监督方式 | 第38-39页 |
2.探索对法官的弹劾机制 | 第39-40页 |
(五)形成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主,其他监督主体为辅的形式 | 第40-42页 |
1.确立以人大监督为核心的监督体系 | 第40-41页 |
2.以人大的监督为依托,充分发挥其他监督形式的作用 | 第41-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45-46页 |
致谢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