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 第1-16页 |
第一章 联合国制定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概要 | 第16-31页 |
一、研究公约“区域”制度的意义 | 第16-17页 |
二、联合国审议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概要 | 第17-29页 |
三、联大“原则宣言”的主要作用 | 第29-30页 |
四、小结 | 第30-31页 |
第二章 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特殊法律地位 | 第31-45页 |
一、无主物(resnullius)原则 | 第31-35页 |
二、共有物(rescommunis)原则和公海自由原则 | 第35-40页 |
三、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 | 第40-43页 |
四、小结 | 第43-45页 |
第三章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概念及其理论体系 | 第45-71页 |
一、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概念属性 | 第45-46页 |
二、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内涵考量 | 第46-61页 |
三、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概念性质研究 | 第61-69页 |
四、小结 | 第69-71页 |
第四章 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 | 第71-104页 |
一、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概要 | 第71-77页 |
二、国际海底管理局的职责和权限 | 第77-89页 |
三、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的政策和条件 | 第89-102页 |
四、小结 | 第102-104页 |
第五章 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的修改 | 第104-132页 |
一、国际社会修改公约“区域”制度背景与条件 | 第105-107页 |
二、联合国国际海底问题磋商过程及其成就 | 第107-111页 |
三、执行协定中关于程序性问题的研究 | 第111-115页 |
四、公约“区域”制度及其执行协定的实质性问题研究 | 第115-131页 |
五、小结 | 第131-132页 |
第六章 公约体制外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 | 第132-169页 |
一、马耳他大使提案对美国的影响 | 第133-138页 |
二、美国制定深海海底硬矿物资源开发法的审议过程 | 第138-155页 |
三、美国深海海底硬矿物资源开发法述评 | 第155-168页 |
四、小结 | 第168-169页 |
第七章 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的发展 | 第169-205页 |
一、筹备委员会对“区域”资源开发制度的发展 | 第169-182页 |
二、管理局发展了“区域”资源开发制度 | 第182-200页 |
三、管理局的主要工作重点规划 | 第200-205页 |
第八章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组织和程序 | 第205-223页 |
一、公约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 第205-207页 |
二、法庭的组织和程序研究——与国际法院的相关制度相比较 | 第207-218页 |
三、法庭海底争端分庭 | 第218-221页 |
四、小结 | 第221-223页 |
第九章 中国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 | 第223-238页 |
一、中国对待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原则和立场 | 第223-225页 |
二、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方面的主要成就 | 第225-228页 |
三、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方面的发展趋向 | 第228-237页 |
四、小结 | 第237-238页 |
结束语 | 第238-239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239-242页 |
后记 | 第242-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