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两国夫妻财产制度比较分析
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序言 | 第8-9页 |
一、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 第9-17页 |
(一) 法定夫妻财产制 | 第9-13页 |
1、共同财产制 | 第9-12页 |
2、个人财产制 | 第12-13页 |
(二) 约定财产制 | 第13-17页 |
二、蒙古国的家庭财产制度 | 第17-24页 |
(一) 法定家庭成员财产制 | 第18-21页 |
1、法定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制度 | 第18-20页 |
2、法定的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 | 第20-21页 |
(二) 约定夫妻财产制 | 第21-24页 |
三、中蒙两国关于夫妻财产制规定的差异 | 第24-33页 |
(一) 关于知识产权及其经济利益规定的差异 | 第24-26页 |
(二) 关于离婚房产制度的差异 | 第26-33页 |
1、确定房屋所有权的不同 | 第26-28页 |
2、离婚房产处理原则上的不同 | 第28-29页 |
3、离婚时提供帮助上的不同 | 第29-31页 |
4、离婚房产分割后的救济不同 | 第31-33页 |
四、中蒙两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相互借鉴 | 第33-42页 |
(一) 蒙古国关于知识产权经济利益规定的重构 | 第33-38页 |
1、改变人们传统的法律意识、形成有利的司法环境 | 第34页 |
2、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 | 第34-35页 |
3、区分知识产权和其经济利益的归属 | 第35-38页 |
(二) 中国关于离婚房产制度的建立 | 第38-42页 |
1、完善分割房屋时考虑的因素 | 第38-39页 |
2、完善对居住权的保障 | 第39-40页 |
3、建立补助金制度 | 第40页 |
4、推广婚前财产公正、婚前协议 | 第40-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