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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2页
一、先行行为的概念及理论定位第12-14页
 (一)先行行为的概念第12页
 (二)先行行为在不作为犯罪中的理论定位第12-14页
二、先行行为成为作为义务来源的理论依据第14-18页
 (一)先行行为成为作为义务来源的理论争议及评价第14-16页
  1.肯定说及其评价第14-15页
  2.否定说及其评价第15-16页
 (二)先行行为应当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第16-18页
三、先行行为成立的条件第18-23页
 (一)先行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本人的行为第18页
 (二)先行行为必须导致足以侵害他人法益的危险状态存在第18-20页
  1.危险必须具有刑法的禁止性第18-19页
  2.危险必须具有现实的侵害性第19页
  3.危险必须具有具体的紧迫性第19-20页
 (三)行为人对先行行为造成的危险状态有救助的义务第20-21页
 (四)行为人对先行行为造成的危险状态有救助的可能性第21-23页
  1.“可能性”的判断标准第21页
  2.履行救助义务的方式第21-22页
  3.结果回避可能性第22-23页
四、先行行为的范围界定第23-30页
 (一)合法行为可以成为先行行为第23-24页
 (二)犯罪行为可以成为先行行为第24-27页
  1.相关学说介绍及评价第24-25页
  2.犯罪行为可以成为先行行为之我见第25-27页
 (三)先行行为不限于作为第27-28页
 (四)先行行为不限于有责行为第28-30页
五、先行行为的立法化第30-34页
 (一)先行行为立法化的价值第30-31页
  1.先行行为立法化的理论价值第30-31页
  2.先行行为立法化的实务价值第31页
  3.先行行为立法化的社会价值第31页
 (二)先行行为立法化的模式第31-32页
 (三)对我国先行行为立法化的建议第32-34页
结语第34-35页
参考文献第35-37页
致谢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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