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6页 |
引言 | 第6页 |
一、当今世界稀土贸易格局与中国稀土面临的局势 | 第6-9页 |
(一)世界各国正在掀起“新一轮稀土资源争夺战” | 第6-8页 |
(二)中国稀土资源现状不容乐观 | 第8-9页 |
(三)中国限制稀土出口其贸易纷争频繁 | 第9页 |
二、“中国原材料案”与对解决稀土争端的有益启示 | 第9-15页 |
(一)“中国原材料案”的简要回顾 | 第10-12页 |
1.主要案情 | 第10页 |
2.争议焦点 | 第10-12页 |
3.案件评述 | 第12页 |
(二)“中国原材料案”的有益启示 | 第12-15页 |
三、中国现行稀土贸易政策与 WTO 规则相符性的法律比较 | 第15-24页 |
(一)中国稀土出口政策的主要措施 | 第15-16页 |
1.实施出口配额制 | 第15页 |
2.实施出口许可证制 | 第15-16页 |
3.实施出口关税制 | 第16页 |
4.实施最低出口限价制 | 第16页 |
(二)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的国情分析 | 第16-18页 |
1.国内稀土资源消耗严重 | 第17页 |
2.稀土开采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 第17-18页 |
3.经营方式粗放亟待转轨 | 第18页 |
(三)中国限制稀土出口措施与 WTO 规则相符性的法律比较 | 第18-24页 |
1.与入世承诺之比较 | 第18-20页 |
2.与 GATT1994 第 20 条之比较 | 第20-22页 |
3.与 GATT1994 第 20 条引言要求之比较 | 第22-24页 |
四、应对“中国稀土案”的法律依据与其抗辩预案 | 第24-29页 |
(一)援引 GATT1994 第 20 条“一般例外”原则进行抗辩 | 第24-25页 |
(二)援引 GATT1994 第 21 条“安全例外”原则进行抗辩 | 第25页 |
(三)援引 GATT1994 第 17 条“国营贸易企业”的规定进行抗辩 | 第25-27页 |
1.稀土不可再生,国家理应高度关注和保护 | 第26页 |
2.援引 GATT1994 第 17 条有成功案例 | 第26-27页 |
3.《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 46 段之规定 | 第27页 |
(四)援引国内《对外贸易法》第 16 条进行抗辩 | 第27-28页 |
(五)援引《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第四条第 5 款进行抗辩 | 第28-29页 |
五、对中国稀土产业和贸易发展的法律思考与建议 | 第29-35页 |
(一)参照 WTO 规则,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 | 第29-31页 |
1.完善《对外贸易法》 | 第30页 |
2.制定《稀有矿产资源保障法》 | 第30-31页 |
(二)依据 GATT1994 规定,进一步调整国内稀土贸易政策 | 第31-33页 |
1.尽快开征稀土资源税 | 第31-32页 |
2.建立稀土储备制度 | 第32页 |
3.成立稀土输出国组织 | 第32-33页 |
(三)借鉴世界各国经验,进一步规范稀土管理和生产秩序 | 第33页 |
(四)运用国际法准则,进一步营造和谐双赢的国际贸易环境 | 第33-35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35-39页 |
一、参考书目 | 第35-36页 |
二、参考文章 | 第36-39页 |
致谢 | 第39-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