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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配套立法的类型分析

摘要第1-3页
ABSTRACT第3-5页
第一部分 导论第5-10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5页
 二、研究对象第5-7页
  (一) “配套立法”的含义和构成要件第5-6页
  (二) 配套立法的分类标准及种类第6-7页
 三、研究意义第7-8页
  (一) 具体了解不同类型的配套立法的现状第7-8页
  (二) 实证探究各种类型配套立法的问题及其症结第8页
  (三) 促进母法及时和有效实施第8页
 四、研究方法第8-9页
  (一) 中央层面的全样调查第8页
  (二) 省级地方层面的抽样调查第8-9页
 五、论文结构第9-10页
第二部分 配套立法的现状第10-22页
 一、四类配套立法的总体制定情况第10-11页
  (一) 关于综合性配套立法第10页
  (二) 关于专门性配套立法第10页
  (三) 关于衔接性配套立法第10页
  (四) 关于相关性配套立法第10-11页
 二、中央层面四类配套立法的制定情况第11-17页
  (一) 所有部门四类配套立法基本情况第11页
  (二) 各个部门四类配套立法各自情况第11-17页
 三、省级地方层面四类配套立法的制定情况第17-20页
 四、四类配套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第20-22页
  (一) 综合性配套立法制定率不高,制定主体单一第20页
  (二) 专门性配套立法数量庞大,但制定率较低第20-21页
  (三) 衔接性配套立法数量最少,制定情况最差第21页
  (四) 相关性配套立法比例较小且制定情况不佳第21-22页
第三部分 原因及对策第22-29页
 一、原因分析第22-25页
  (一) 综合性配套立法属于“细”法且对制定主体的规定较为清晰第22-23页
  (二) 专门性配套立法基数大、制定难度较高且对制定主体规定不清第23-24页
  (三) 衔接性配套立法具有“临时性”和“紧迫性”特点第24页
  (四) 相关性配套立法缺乏约束力,且立法的现实需求相对“滞缓”第24-25页
 二、对策探寻第25-29页
  (一) 转变立法理念第25-26页
  (二) 提高配套立法技术,明确制定主体的职责分工第26-27页
  (三) 加强配套立法主体的立法能力建设第27-28页
  (四) 重新定位配套立法类型第28-29页
第四部分 小结第29-30页
参考文献第30-31页
致谢第31-34页
附件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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