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8页 |
导论 | 第18-30页 |
一、基本概念 | 第18-28页 |
二、研究现状、方法及意义 | 第28-30页 |
第一章 商事登记总述 | 第30-62页 |
第一节 商事登记的起源 | 第30-39页 |
一、登记的起源 | 第30页 |
二、登记制度的发端 | 第30-32页 |
三、登记制度在民商法领域的发展 | 第32-39页 |
第二节 商事登记的发展 | 第39-44页 |
一、历史上的商事登记——身份法的性质 | 第39-40页 |
二、商事主体的变革导致商事登记性质的变化 | 第40-42页 |
三、商事的现代化对商事登记制度的挑战 | 第42-44页 |
第三节 商事登记与其他登记制度的共性 | 第44-53页 |
一、效率与安全是登记制度的两大价值共性 | 第44-48页 |
二、赋税功能是登记制度发展的经济原动力 | 第48-49页 |
三、信息公开与公示是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 | 第49-51页 |
四、监督和管理社会经济是登记制度的重要职能 | 第51-52页 |
五、信息汇总与统计功能是登记制度的发展趋势 | 第52-53页 |
第四节 商事登记与其他登记制度的区别──商事登记的特点 | 第53-62页 |
一、商事的概念 | 第53-54页 |
二、商事主体的范围 | 第54-59页 |
三、商事登记的具体内容 | 第59-62页 |
第二章 商事登记行为的法律分析 | 第62-88页 |
第一节 登记——原因行为与登记行为的统一 | 第62-64页 |
第二节 从性质上分析 | 第64-74页 |
一、登记行为不是单纯的行政行为 | 第64-66页 |
二、登记行为是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 | 第66-68页 |
三、登记行为由行政管制向社会服务理念倾斜 | 第68-69页 |
四、商事登记行为的私法性质受到原因行为的影响 | 第69-74页 |
第三节 从组成元素上分析 | 第74-82页 |
一、登记行为的组成元素 | 第74页 |
二、申请元素 | 第74-76页 |
三、审查元素 | 第76-78页 |
四、备案元素 | 第78-80页 |
五、公告元素 | 第80-81页 |
六、小结 | 第81-82页 |
第四节 从效力上分析 | 第82-88页 |
一、创设效力与确认效力 | 第82-84页 |
二、公示效力中的生效主义与对抗主义 | 第84-86页 |
三、公信效力 | 第86-88页 |
第三章 各国商事登记模式之比较分析 | 第88-115页 |
第一节 登记立法的集中与分散模式 | 第88-93页 |
一、大陆法系的集中立法模式 | 第88-90页 |
二、英美法系的分散立法模式 | 第90-91页 |
三、集中与分散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91-93页 |
第二节 登记机构的设置模式 | 第93-99页 |
一、行政模式 | 第93-94页 |
二、司法模式 | 第94-96页 |
三、民间模式 | 第96页 |
四、登记机构设置模式差异的背景 | 第96-99页 |
第三节 法人设立登记的分离模式与统一模式 | 第99-103页 |
一、法人设立登记的分离模式 | 第99-100页 |
二、法人设立登记的统一模式 | 第100-101页 |
三、分离与统一模式背后的政策考量 | 第101-103页 |
第四节 审查模式的实质主义与形式主义 | 第103-107页 |
一、实质审查模式 | 第103-104页 |
二、形式审查模式 | 第104-105页 |
三、不同审查模式的比较分析 | 第105-107页 |
第五节 效力模式的生效主义与对抗主义 | 第107-110页 |
一、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的效力模式 | 第107-108页 |
二、登记的强制性决定了效力模式的差异 | 第108-110页 |
第六节 不同登记模式的共同特点对我国的启示 | 第110-115页 |
一、立法体例以法人和非法人商事主体为划分基础 | 第110-111页 |
二、登记机构突出服务理念,淡化行政监管 | 第111-112页 |
三、登记手段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 第112-115页 |
第四章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分析 | 第115-138页 |
第一节 我国商事登记机构的现状 | 第115-119页 |
一、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 第115-117页 |
二、登记机构的性质及弊端 | 第117-119页 |
第二节 我国商事登记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 第119-132页 |
一、商事登记立法体例不清 | 第119-122页 |
二、主体登记与营业登记一体化存在矛盾 | 第122-124页 |
三、登记行为前置许可程序繁多 | 第124-126页 |
四、审查模式与责任承担之间失衡 | 第126-128页 |
五、商事登记公示制度缺失 | 第128-130页 |
六、商事登记效力混乱 | 第130-132页 |
第三节 我国目前商事登记行为定性的错位 | 第132-138页 |
一、《行政许可法》对商事登记行为的定位 | 第132-134页 |
二、商事登记行为并不是行政许可行为 | 第134-135页 |
三、《行政许可法》对商事登记行为的影响 | 第135-138页 |
第五章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 第138-164页 |
第一节 我国商事登记范围的重新界定 | 第138-144页 |
一、统一商事登记主体判断标准 | 第138-139页 |
二、特殊商事主体的归类 | 第139-144页 |
第二节 我国商事登记机构的改革 | 第144-153页 |
一、登记机构及职能的重构 | 第144-146页 |
二、登记注册官制度的创建 | 第146-149页 |
三、登记手段的革新 | 第149-153页 |
第三节 商事登记具体制度的创新 | 第153-159页 |
一、构建登记程序的分离主义模式 | 第153-154页 |
二、确立全面的登记证明文件体系 | 第154-156页 |
三、明确登记审查方式与登记责任 | 第156-157页 |
四、建立统一的商事登记簿 | 第157-159页 |
第四节 登记行为元素的重组与商事登记行为效力模式的重构 | 第159-164页 |
一、使原因行为生效的登记行为 | 第159-161页 |
二、补充原因行为效力的登记行为 | 第161-162页 |
三、不影响原因行为效力的登记行为 | 第162-164页 |
结语 我国《商事登记法》的立法展望 | 第164-171页 |
一、采取集中立法模式制定《商事登记法》 | 第164-165页 |
二、立法价值取向兼顾效率与安全 | 第165页 |
三、强调商事登记的私法性质,减少国家干预,压缩前置审批 | 第165-166页 |
四、改变商事登记具有市场准入功能的传统观点,强化登记的服务职能 | 第166-167页 |
五、准确界定商事主体范围,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 第167页 |
六、以登记元素的组合来界定登记效力和审查责任 | 第167-168页 |
七、遵守WTO 规则建立开放现代的《商事登记法》 | 第168-169页 |
八、制定《商事登记法》是个系统工程,必须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同步 | 第169-171页 |
参考文献 | 第171-185页 |
一、中文参考书目 | 第171-173页 |
二、中文参考论文 | 第173-179页 |
三、英文参考书目 | 第179-180页 |
四、英文参考论文 | 第180-185页 |
后记 | 第185-18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