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页 |
第一部分 公示公信与物权变动理论 | 第11-22页 |
一、 公示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11-18页 |
(一) 公示的概念 | 第11-12页 |
(二) 罗马法与日耳曼法上公示制度的雏形 | 第12-14页 |
(三) 公示方法的选择 | 第14-15页 |
(四) 公示方法的特点 | 第15-16页 |
(五) 公示的法律效力 | 第16-18页 |
二、 物权变动理论 | 第18-20页 |
(一) 罗马法与日耳曼法上的物权变动理论 | 第18-19页 |
(二) 现代民法中各国关于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 | 第19-20页 |
三、 物权变动的理论构建方式 | 第20-22页 |
(一) 以物权行为为核心的物权变动理论 | 第20-21页 |
(二) 以公示公信为核心的物权变动理论 | 第21-22页 |
第二部分 动产物权的公示制度 | 第22-46页 |
一、 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 第22-28页 |
(一) 概述 | 第22-23页 |
(二) 静态物权的公示方法--占有 | 第23-26页 |
(三) 动态物权的公示方法--交付 | 第26-28页 |
二、 占有的权利推定 | 第28-32页 |
(一) 概述 | 第28-29页 |
(二) 占有权利推定的功能 | 第29-30页 |
(三) “推定权利”的概念 | 第30-32页 |
三、 交付的形成力 | 第32-33页 |
四、 交付的对抗力 | 第33-38页 |
(一) 对抗问题的产生 | 第33页 |
(二) 关于当事人仅根据意思而获得的物权的性质的学说 | 第33-36页 |
(三) 关于日本民法第178条“不交付,不能对抗”的第三人的范围问题 | 第36-37页 |
(四) 不交付不能对抗的第三人的具体类型 | 第37页 |
(五) 不交付也能对抗的第三人的具体类型 | 第37-38页 |
五、 占有的公信力 | 第38-46页 |
(一) 占有公信力的基本原理 | 第38-39页 |
(二) 占有公信力与善意取得制度 | 第39-45页 |
(三) 占有公信力、善意取得,物权行为无因性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 第45-46页 |
第三部分 动产抵押权的公示问题 | 第46-50页 |
一、 概述 | 第46-47页 |
二、 动产抵押公示的立法设计 | 第47-48页 |
三、 登记的法律效力 | 第48-50页 |
(一) 第三人的范围 | 第48-49页 |
(二) 登记效力在时间及空间上的限制 | 第49页 |
(三) 登记法律效力与占有的法律效力在动产抵押制度上的冲突 | 第49-50页 |
结束语 | 第50-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