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绪论 | 第8-13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8-9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9-11页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第9-10页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0-11页 |
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创新和难点 | 第11-13页 |
(一) 研究方法 | 第11页 |
(二) 主要研究内容 | 第11-12页 |
(三) 研究的创新及难点 | 第12-13页 |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的独立性及纳入民法典后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意义 | 第13-23页 |
第一节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独立性及相对独立性的界定 | 第13-15页 |
一、婚姻家庭法的独立性 | 第13-14页 |
二、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典后的相对独立性 | 第14-15页 |
第二节 我国婚姻家庭法是独立的部门法 | 第15-16页 |
一、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婚姻家庭法 | 第15页 |
二、形成独立部门法的婚姻家庭法 | 第15-16页 |
第三节 我国婚姻家庭法是独立部门法的理由 | 第16-19页 |
一、婚姻家庭法有自己的调整对象 | 第17-18页 |
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特殊性 | 第18-19页 |
第四节 我国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典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意义 | 第19-23页 |
一、婚姻家庭法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理论意义 | 第19-21页 |
二、婚姻家庭法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现实意义 | 第21-23页 |
第二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典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 第23-27页 |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典的理论基础 | 第23-25页 |
一、民法理论研究的发展 | 第23-24页 |
二、立法水平的提高 | 第24-25页 |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典的现实基础 | 第25-27页 |
一、立法者的立法选择 | 第25-26页 |
二、传统婚姻家庭法就在民法典体系之中 | 第26-27页 |
第三章 我国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典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理由 | 第27-36页 |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 第27-30页 |
一、婚姻家庭法的伦理价值是由婚姻家庭关系的属性决定的 | 第27-28页 |
二、伦理性是婚姻家庭法的自然特征 | 第28-29页 |
三、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本就蕴含着伦理道德属性 | 第29-30页 |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和民法其他部门法调整对象的关系 | 第30-34页 |
一、婚姻家庭法与物权法调整对象之间的关系 | 第30-32页 |
二、婚姻家庭法与债权法调整对象之间的关系 | 第32-33页 |
三、婚姻家庭法与侵权责任法调整对象之间的关系 | 第33-34页 |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与民法其他部门法相比具有更强的公法属性 | 第34-36页 |
一、公权力介入家庭领域有其正当性的基础 | 第34-35页 |
二、政府有维护家庭、保护家庭弱势一方权益的责任 | 第35-36页 |
第四章 我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实现路径 | 第36-45页 |
第一节 明确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中的价值理念 | 第36-38页 |
一、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中的价值理念 | 第36-37页 |
二、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中价值理念的选择 | 第37-38页 |
第二节 要解决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中结构上的安排 | 第38-39页 |
一、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的自成体系 | 第38页 |
二、婚姻家庭法编在民法典中的位置安排 | 第38-39页 |
第三节 解决好婚姻家庭法与民法总则在内容上的衔接 | 第39-42页 |
一、民法典总则部分对婚姻家庭法的统率 | 第39-40页 |
二、婚姻家庭法编基本原则与民法典基本原则的协调 | 第40-41页 |
三、婚姻家庭法相关规则与民法总则具体规定的衔接 | 第41-42页 |
第四节 解决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和其他部门法内容上的协调 | 第42-45页 |
一、婚姻家庭法与物权法在内容上的协调 | 第42-43页 |
二、婚姻家庭法与债权法在内容上的协调 | 第43-44页 |
三、婚姻家庭法与侵权责任法在内容上的协调 | 第44-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9页 |
致谢 | 第49-50页 |
个人简介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第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