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4-6页 |
| Abstract | 第6-8页 |
| 引言 | 第10-13页 |
| 一、基层治理适用行政合同的可行性 | 第13-22页 |
| (一)以行政合同破解现行政府管理体制难以解决的问题之有效性 | 第13-16页 |
| (二)基层治理中行政合同的结构优势 | 第16-20页 |
| (三)行政合同实现基层治理目标的核心环节——协商手段的运用 | 第20-22页 |
| 二、行政合同适用中协商程序的创设 | 第22-27页 |
| (一)政府传统管理体制缺少对协商的关注 | 第22-23页 |
| (二)协商在我国基层治理实践中的尝试与应用 | 第23-24页 |
| (三)行政合同发挥基层治理功能中充分协商程序的创设 | 第24-25页 |
| (四)充分协商程序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 | 第25-27页 |
| 三、形成和落实基层管理目标过程中行政合同纠纷救济渠道 | 第27-32页 |
| (一)我国行政合同纠纷救济现状 | 第27-28页 |
| (二)行政救济制度的实现途径 | 第28-30页 |
| (三)司法救济制度的规则设计 | 第30-32页 |
| 结论 | 第32-33页 |
| 参考文献 | 第33-36页 |
| 作者简介及研究成果 | 第36-37页 |
| 后记 | 第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