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绪论 | 第8-11页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第8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8-9页 |
(三)写作思路及篇章结构 | 第9-11页 |
一、技术性侦查手段获取证据可采性的相关案例 | 第11-15页 |
(一)冯唐新案判决不合法地采纳了电子证据 | 第11-12页 |
1.冯唐新案的基本情况 | 第11页 |
2.冯唐新案揭示的问题 | 第11-12页 |
(二)Olmstead案证据采纳以“物理入侵”为原则 | 第12-13页 |
1.Olmstead案的基本情况 | 第12页 |
2.Olmstead案证据采用“物理入侵”原则 | 第12-13页 |
(三)Katz案证据采纳改采为“合理的隐私期待”原则 | 第13-15页 |
1.Katz案的基本案情 | 第13-14页 |
2.Katz案引发的证据采纳原则的改变 | 第14-15页 |
二、技术侦查获取证据可采性的域外法考察 | 第15-19页 |
(一)英美法系围绕技术侦查获取证据可采性的规定 | 第15-16页 |
1.美国技术侦查证据采纳的法律规定 | 第15-16页 |
2.英国技术侦查证据采纳的法律规定 | 第16页 |
(二)大陆法系围绕技术侦查获取证据可采性的规定 | 第16-19页 |
1.德国技术侦查证据采纳的法律规定 | 第16-17页 |
2.法国技术侦查证据采纳的法律规定 | 第17-18页 |
3.日本技术侦查证据采纳的法律规定 | 第18-19页 |
三、我国围绕技术侦查证据可采性的立法及不足 | 第19-26页 |
(一)2012年修法前技术侦查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 第19-20页 |
1.2012年修法前证据问题的立法渊源 | 第19页 |
2.单行法中规定证据不具有可采性 | 第19-20页 |
(二)我国当下立法对技术侦查证据采纳的规定 | 第20-22页 |
(三)我国当下技术侦查证据采纳存在的不足 | 第22-24页 |
1.立法本身缺乏明确定位 | 第22-23页 |
2.法律条文过于简单笼统 | 第23页 |
3.庭外核实证据限制了被告人的辩护权 | 第23页 |
4.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救济手段 | 第23-24页 |
(四)立法技术侦查中证据可采性不足的原因 | 第24-26页 |
1.“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根深蒂固 | 第24页 |
2.人权保障的重要性未受到重视 | 第24-26页 |
四、完善我国技术侦查证据可采性问题的立法构想 | 第26-31页 |
(一)完善技术侦查程序 | 第26-27页 |
1.限定适用条件 | 第26页 |
2.明确批准主体 | 第26-27页 |
3.细化实施过程 | 第27页 |
4.规范证据材料的处理 | 第27页 |
(二)在庭前会议中强化对技术侦查证据可采性的审查 | 第27-28页 |
1.赋予辩护方可以申请证据审查的权利 | 第28页 |
2.审查材料的证据能力 | 第28页 |
(三)健全配套措施 | 第28-31页 |
1.保障被告人对获取材料的使用权 | 第29页 |
2.赋予当事人申请赔偿权 | 第29页 |
3.规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第29-31页 |
结语 | 第31-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