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9-13页 |
·研究背景 | 第9-10页 |
·研究价值 | 第10页 |
·研究方法 | 第10页 |
·研究创新点 | 第10-13页 |
第二章 河北省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概述 | 第13-19页 |
·河北省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现状 | 第13-14页 |
·河北省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概述 | 第14-16页 |
·河北省矿产资源生态补偿重要意义 | 第16-19页 |
·有利于实现我省的可持续发展 | 第16页 |
·有利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 第16-17页 |
·有利于生态环境治理 | 第17-19页 |
第三章 河北省现行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 第19-27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不健全 | 第19-20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专项立法缺失 | 第19页 |
·现行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协调性不足 | 第19-20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未能凸显环境保护的要求 | 第20-21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范围较小 | 第20页 |
·补偿方式单一 | 第20-21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标准较低 | 第21页 |
·对矿区生态补偿预防机制重视不够 | 第21-22页 |
·矿区“补占平衡”制度缺位 | 第21-22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保障金制度有待深化 | 第22页 |
·矿区分类补偿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 第22-23页 |
·旧矿区、无主矿区补偿不到位 | 第22-23页 |
·新矿区、有主矿区生态补偿制度有待完善 | 第23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市场交易制度尚未建立 | 第23-24页 |
·缺乏企业间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市场交易制度 | 第23-24页 |
·未形成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公司制度 | 第24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监督制度存在不足 | 第24-25页 |
·政府未全面尽到监管责任 | 第24-25页 |
·社会参与度不高 | 第25页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责任制度不完备 | 第25-27页 |
第四章 国外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之借鉴 | 第27-31页 |
·德国矿区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 第27页 |
·美国完善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 第27-29页 |
·土地复垦基金制度 | 第28页 |
·矿区复垦许可制度 | 第28页 |
·保证金制度 | 第28-29页 |
·澳大利亚矿区修复法律制度 | 第29-31页 |
第五章 完善河北省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想 | 第31-41页 |
·制定矿产资源生态补偿专门性法律制度 | 第31-32页 |
·凸显补偿措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 第32-34页 |
·实行矿区资源全员保护 | 第32页 |
·强化行为补偿在生态补偿中的作用 | 第32-33页 |
·适度提高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标准 | 第33-34页 |
·推行矿产资源生态补偿预防法律制度 | 第34-35页 |
·确立矿区资源移植及补占平衡制度 | 第34页 |
·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保障金制度 | 第34-35页 |
·深入推行矿区分类补偿制度 | 第35-37页 |
·加强政府对旧矿区、无主矿区的保护 | 第35-36页 |
·明确企业对新矿区、有主矿区的开采责任 | 第36-37页 |
·建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市场交易制度 | 第37-38页 |
·确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市场交易制度 | 第37页 |
·实行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公司制度 | 第37-38页 |
·完善多元化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 第38-39页 |
·政府对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承担补充责任 | 第38页 |
·发挥社会保险的积极作用 | 第38-39页 |
·深化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责任制度 | 第39-41页 |
结论 | 第41-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致谢 | 第45-47页 |
作者简介 | 第47-49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