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11页 |
ABSTRACT | 第11-13页 |
引言 | 第13-15页 |
一、产品召回制度概述 | 第15-24页 |
(一) 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概念 | 第15-17页 |
1.产品召回制度的定义 | 第15页 |
2.产品召回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15-17页 |
3.产品召回的分类 | 第17页 |
(二) 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特性 | 第17-19页 |
1.在适用对象上具有整体规制性 | 第18页 |
2.在调整方式上具有事先预防性 | 第18-19页 |
3.在调整目标上具有公益优先性 | 第19页 |
(三) 产品召回制度与相近制度的区别 | 第19-24页 |
1.产品召回制度与三包制度 | 第19-21页 |
2.产品召回制度与强制收回制度 | 第21-22页 |
3.产品召回制度与售后服务制度 | 第22页 |
4.产品召回制度与回收制度 | 第22-24页 |
二、比较法视野下的产品召回制度 | 第24-40页 |
(一) 国内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 | 第24-30页 |
1.国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概述 | 第24-28页 |
2.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召回制度的规定 | 第28-30页 |
(二) 国内外产品召回制度比较研究 | 第30-40页 |
1.立法体系之比较 | 第30-32页 |
2.召回法律性质之比较 | 第32-33页 |
3.召回对象之比较 | 第33-36页 |
4.召回主体之比较 | 第36-38页 |
5.召回管理模式之比较 | 第38-40页 |
三、构建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分析及立法依据 | 第40-49页 |
(一) 我国建构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第40-43页 |
1.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 第40-41页 |
2.有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 第41页 |
3.有利于维护我国消费者的国际经济利益 | 第41-42页 |
4.有利于优势企业遵循国际惯例,提高国际竞争力 | 第42页 |
5.有利于市场秩序的维护和政府管理职能的发挥 | 第42-43页 |
(二) 我国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依据 | 第43-49页 |
1.正义与公平的价值诉求——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的法哲学基础 | 第43-44页 |
2.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的消费者法基础 | 第44-45页 |
3.出卖人的物之瑕疵担保责任要求——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的合同法基础 | 第45-47页 |
4.侵权行为法的预防功能要求——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的侵权行为法基础 | 第47-49页 |
四、关于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构想 | 第49-60页 |
(一) 完善已有的相关法律 | 第49-52页 |
1.应科学规范我国产品的概念 | 第49-50页 |
2.产品缺陷的法律界定应更明晰 | 第50-52页 |
(二) 制定专门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法规体系 | 第52-55页 |
(三) 特定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构想 | 第55-56页 |
(四) 产品召回制度应建立科学的威慑机制 | 第56-57页 |
(五) 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 第57-60页 |
1.完善相关的技术条件 | 第57-58页 |
2.设立权威、公正的专家委会 | 第58页 |
3.建立产品召回责任保险制度 | 第58-60页 |
结束语 | 第60-61页 |
参考文献 | 第61-64页 |
致谢 | 第64-65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