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9页 |
第一部分 关于受贿罪主体 | 第9-30页 |
一、我国受贿罪主体的立法沿革 | 第9-13页 |
(一) 《惩治贪污条例》中受贿罪主体规定 | 第9-10页 |
(二) 1979年刑法典中受贿罪主体规定 | 第10-11页 |
(三) 1997年刑法典中受贿罪主体的规定 | 第11-13页 |
二、国外受贿罪主体范围的规定 | 第13页 |
三、“国家机关”的范围 | 第13-16页 |
四、“从事公务”的理解 | 第16-18页 |
五、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 第18-21页 |
(一) 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第19页 |
(二)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第19-20页 |
(三)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第20页 |
(四)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第20-21页 |
六、受贿罪主体疑难问题与完善 | 第21-30页 |
(一) 受贿罪主体的疑难问题 | 第21-27页 |
1、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 第21-23页 |
2、国家工作人员家属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 | 第23页 |
3、“假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问题 | 第23-25页 |
4、农村村委会成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问题 | 第25-27页 |
(二) 受贿罪主体的立法完善 | 第27-30页 |
第二部分 关于受贿罪的犯罪对象 | 第30-39页 |
一、传统理论关于“贿赂”的内容与范围的沿革 | 第30-31页 |
二、国外及港台对“贿赂”内容与范围的规定 | 第31-33页 |
(一) 国外刑法对贿赂的立法规定 | 第31-32页 |
(二) 港台地区刑法对贿赂的立法规定 | 第32-33页 |
三、关于贿赂内容和范围的争议 | 第33-34页 |
四、对理论纷争的评价及我见 | 第34-39页 |
第三部分 关于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 | 第39-53页 |
一、关于受贿罪是否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的沿革 | 第39-40页 |
二、国外及港台刑法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规定 | 第40-41页 |
(一) 国外刑法对“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的规定 | 第40-41页 |
(二) 港台地区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 | 第41页 |
1、香港刑法中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的规定 | 第41页 |
2、台湾刑法中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的规定 | 第41页 |
三、我国刑法界“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的争议 | 第41-46页 |
(一) 否定说 | 第42页 |
(二) 肯定说 | 第42-46页 |
1、客观要件说 | 第43-44页 |
2、主观要件说 | 第44-46页 |
四、“肯定说”二种争议观点存在的缺陷 | 第46-50页 |
(一) “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客观要件的缺陷 | 第46-48页 |
(二) “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主观要件的缺陷 | 第48-50页 |
五、建议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从受贿罪构成要件中取消 | 第50-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5页 |
后记 | 第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