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一、前法理社会(礼俗社会)的主体精神分析 | 第9-15页 |
(一) 传统礼俗社会的主体精神是伦理精神 | 第9-11页 |
(二) 传统伦理精神在当代的意义和挑战 | 第11-12页 |
(三) 儒家伦理与现代法律的冲突 | 第12-15页 |
二、法理社会及其对公民精神的要求 | 第15-21页 |
(一) 由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是历史的必然 | 第15-17页 |
(二) 法理社会必然在中国出现的条件 | 第17-19页 |
(三) 法理社会及其对主体精神的要求 | 第19-21页 |
三、法治:当代中国主体理性精神的主导价值取向 | 第21-26页 |
(一) 法治作为中国主体精神价值取向的客观需求 | 第22-23页 |
(二) 法治作为中国主体精神价值取向的现实可能 | 第23-24页 |
(三) 法治作为中国主体精神主导价值取向的实现机制 | 第24-25页 |
(四) 法治作为中国主体精神价值取向的伦理原则 | 第25-26页 |
四、走向法理社会的主体精神分析 | 第26-31页 |
(一) 政府拯救:一种积淀于全民的心理倾向及其对法治的致命影响 | 第26-28页 |
(二) 主体自救:一种新的人格精神及其与法治的相契性 | 第28-31页 |
五、法理社会的主体精神建构 | 第31-42页 |
(一) 公民意识的价值关怀与法治理念 | 第31-33页 |
(二) 公民意识在法治进程中的重要功能 | 第33-36页 |
(三) 现代化公民法律意识的建构 | 第36-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