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 第1-14页 |
(一) 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与行人可否成为交通肇事罪主体 | 第8-10页 |
(二) 从事交通运输管理和指挥工作的人员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 第10-11页 |
(三) 单位能否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 第11-12页 |
(四)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 第12-14页 |
二、交通肇事罪中的因果关系 | 第14-18页 |
(一) 直接因果关系与间接因果关系 | 第15-16页 |
(二) 必然因果关系与偶然因果关系 | 第16-18页 |
三、信赖原则与交通肇事罪 | 第18-22页 |
(一) 信赖原则的概念与适用 | 第18-20页 |
(二) 信赖原则在交通运输中的应用 | 第20-22页 |
四、监督过失理论与交通肇事罪 | 第22-25页 |
五、期待可能性理论与交通肇事罪 | 第25-28页 |
六、关于“交通肇事后逃智 | 第28-32页 |
(一) “逃逸”的立法精神 | 第28-30页 |
(二)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司法认定 | 第30-32页 |
七、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含义的探讨 | 第32-40页 |
(一)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不同观点 | 第32-33页 |
(二) “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的含义 | 第33页 |
(三)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 第33-37页 |
(四)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因果关系 | 第37-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