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 第1页 |
| 一、我国书记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及与国外书记员制度介绍 | 第7-13页 |
| (一) 历史沿革 | 第7-10页 |
| 1、我国古代的书记员制度 | 第7-8页 |
| 2、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时期的书记员制度 | 第8页 |
| 3、新中国的书记员制度 | 第8-10页 |
| (二) 境外书记员制度介绍 | 第10-13页 |
| 1、日本法院书记员制度 | 第10-11页 |
| 2、美国和英国法院的书记员制度 | 第11-12页 |
| 3、台湾的书记员制度 | 第12-13页 |
| 二、我国法院书记员制度分析 | 第13-21页 |
| (一) 书记员晋升机制不合理 | 第15-16页 |
| 1、书记员角色依附性强,缺乏独立性 | 第15页 |
| 2、书记员角色过渡性强,影响了书记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 第15-16页 |
| 3、书记员角色被动性强,工作积极性不高 | 第16页 |
| (二) 书记员与法官比例失调,呈“倒金字塔”形态 | 第16-17页 |
| (三) 书记员队伍的组成多元 | 第17-20页 |
| 1、复员、转业军人 | 第17-18页 |
| 2、大学毕业生 | 第18-19页 |
| 3、调入人员 | 第19-20页 |
| (四) 书记员职责不明 | 第20-21页 |
| (五) 书记员工作缺乏专业的培训,工作质量不高 | 第21页 |
| 三、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 | 第21-26页 |
| (一) 书记员的记录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在诉讼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第22-24页 |
| (二) 档案是案件诉讼的集中体现,在诉讼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 第24-25页 |
| (三) 书记员承担的其他工作对于诉讼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第25-26页 |
| 四、人民法院书记员改革的实践和书记员制度的完善 | 第26-37页 |
| (一) 各地法院的基本做法 | 第26-27页 |
| (二) 人民法院书记员制度的完善 | 第27-37页 |
| 1、书记员的职责明确 | 第28-30页 |
| 2、书记员的角色明确 | 第30-33页 |
| 3、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和终身制 | 第33-37页 |
| 五、与书记员制度改革相关的几个问题 | 第37-44页 |
| (一) 书记员改革与法官助理改革的关系 | 第38-39页 |
| 1、法官助理的职责 | 第38页 |
| 2、书记员职责和法官助理职责的区分 | 第38-39页 |
| (二) 书记员改革与审判长选任制的关系 | 第39-40页 |
| 1、职业书记员制与审判长选任制是辩证的统一 | 第39页 |
| 2、书记员制度中应包含配合审判长工作的内容 | 第39页 |
| 3、通过书记员制度推动审判长选任制的深入和完善 | 第39-40页 |
| (三) 书记官改革和录用速录员的关系问题 | 第40-43页 |
| 1、录用速录员的必要性 | 第40-41页 |
| 2、速录员的法律地位 | 第41-43页 |
| 3、速录员和书记员的明显区别 | 第43页 |
| (四) 书记员管理改革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关系 | 第43-44页 |
| 结语 | 第44-45页 |
| 参考文献 | 第45-46页 |
| 声明 | 第46-47页 |
| 致谢 | 第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