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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媒介对法制事件的报道研究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6页
目录第6-8页
Content第8-10页
绪论第10-14页
 (一) 选题意义第10页
 (二) 研究概况第10-13页
  1. 关于法制、法制新闻报道和法制事件的概念梳理第10-11页
  2. 关于传媒与司法关系的研究现状第11-13页
 (三) 发展 趋势第13-14页
一、 电视媒介与法制事件的关系第14-19页
 (一) 电视传播的地位和影响第14-15页
  1. 电视是“第一 传播媒介 ”第14页
  2. 电视对社会的正面影响第14-15页
  3. 电视的负面影响第15页
 (二) 我国电视法制新闻的发展历程第15-17页
  1. 起步期(1979 年— — 1984 年)第15-16页
  2. 兴盛期(1985 年— 1998 年)第16页
  3. 繁荣期(1999 年至 今)第16-17页
 (三) 电视媒介对法制事件的报道形式第17-19页
  1. 讲法类形式第17页
  2. 访谈类形式第17页
  3. 互动类形式第17-18页
  4. 专题类形式第18页
  5. 庭审类形式第18-19页
二、 电视媒介对法制事件报道的必要性和合法性第19-24页
 (一) 电视媒介对法制事件报道的必要性第19-21页
  1. 公众知情权的需要第19页
  2. 权利约束和监督的需要第19-20页
  3. 媒体职责的需要第20页
  4. 司法实践的需要第20-21页
  5. 防范司法腐败的需要第21页
 (二) 电视媒介对法制事件报道的合法性第21-24页
  1. 电视新闻媒体是公民实现知情权最主要的渠道第22页
  2. 新闻媒体是享有法律意义上的舆论监督主体第22-23页
  3. 新闻舆论监督是实现民主的一种有效形式第23-24页
三、 电视媒介对法制事件报道的积极作用和不良影响第24-33页
 (一) 电视媒介对法制事件报道的积极作用第24-27页
  1. 有利于司法掌握话语权第24-25页
  2. 有助于增加司法透明度第25-26页
  3. 有助于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律知识第26-27页
 (二) 电视媒介对法制事件报道的消极影响第27-33页
  1. 侵犯名誉权第27-30页
  2. 侵犯隐私权第30页
  3. 容易形成媒介审判第30-32页
  4. 易形成新闻炒作第32-33页
四、 促进电视媒介报道法制事件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性思维第33-41页
 (一) 确立电视媒介报道法制事件的基本原则第33-36页
  1. 新闻自由的有限性原则第33-34页
  2. 坚持以正面、严肃为主的原则第34-35页
  3. 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第35页
  4. 维护司法公正性的原则第35-36页
 (二) 规范 电视媒介从业人员的自身行为第36-37页
  1. 坚持行业自律原则第36页
  2.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第36-37页
  3. 加强人文关怀理念第37页
 (三) 建立司法与新闻媒介沟通的良性机制第37-39页
  1. 传媒要尊重司法特性第37-38页
  2. 司法要正视传媒监督第38页
  3. 完善 新闻立法 ,规范 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第38页
  4. 建立法律专业传媒人制 度第38-39页
 (四) 加强电 视媒介人员素养,提高法制新闻报道水平第39-41页
  1. 加强媒介员专业素养,注意编制法制节目的规范第39-40页
  2. 加强媒介员的法律素养,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第40-41页
结语第41-42页
参考文献第42-44页
致谢第44-45页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第4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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