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的法律性质及相关问题之研究
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3页 |
第一章 许霆无罪说诸观点及其评析 | 第13-21页 |
一、银行过错说及其评析 | 第13-14页 |
(一) 银行过错说的观点 | 第13页 |
(二) 银行过错说之评析 | 第13-14页 |
二、无效交易说及其评析 | 第14-15页 |
(一) 无效交易说的观点 | 第14页 |
(二) 无效交易说之评析 | 第14-15页 |
三、无法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说及其评析 | 第15-16页 |
(一) 无法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说的观点 | 第15页 |
(二) 无法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性说之评析 | 第15-16页 |
四、刑法谦抑说及其评析 | 第16-17页 |
(一) 刑法谦抑说的观点 | 第16-17页 |
(二) 刑法谦抑说之评析 | 第17页 |
五、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评析 | 第17-18页 |
(一)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观点 | 第17页 |
(二) 期待可能性理论之评析 | 第17-18页 |
六、不当得利说及其评析 | 第18-20页 |
(一) 不当得利说的观点 | 第18-19页 |
(二) 不当得利说之评析 | 第19-20页 |
七、小结 | 第20-21页 |
第二章 许霆有罪说诸观点及其评析 | 第21-29页 |
一、普通诈骗罪的观点及其评析 | 第21-23页 |
(一) 普通诈骗罪的观点 | 第21页 |
(二) 自动取款机不能成为诈骗罪的对象 | 第21-23页 |
(三) 许霆的行为不符合一般诈骗罪的方法 | 第23页 |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观点及其评析 | 第23-26页 |
(一) 信用卡诈骗罪的观点 | 第23页 |
(二) 许霆的银行卡属于刑法上规定的信用卡 | 第23-24页 |
(三) 许霆的行为不是透支行为 | 第24-26页 |
三、侵占罪的观点及其评析 | 第26-29页 |
(一) 侵占罪的观点及其评析 | 第26页 |
(二) 取款机内的资金不是遗忘物或委托代管物 | 第26-27页 |
(三) 许霆的行为实质上违法 | 第27-29页 |
第三章 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第29-35页 |
一、许霆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 第29-31页 |
(一) 许霆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第29-30页 |
(二) 许霆的行为具备刑事违法性 | 第30页 |
(三) 许霆的行为具备应受处罚性 | 第30-31页 |
二、许霆的行为属于盗窃罪 | 第31-35页 |
(一) 许霆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的特点 | 第31-32页 |
(二) 许霆插卡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的一部分 | 第32-33页 |
(三) 许霆账户中被扣的金额属于盗窃行为的成本 | 第33页 |
(四) 许霆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 第33-35页 |
第四章 许霆案的具体定罪与量刑 | 第35-41页 |
一、许霆案定罪的具体性质错误 | 第35-37页 |
(一) 自动取款机不是金融机构 | 第35-36页 |
(二) 自动取款机不能视为刑法上的金融机构 | 第36-37页 |
(三) 许霆的行为构成一般的盗窃罪 | 第37页 |
二、许霆案的量刑 | 第37-41页 |
(一) 初审法院对许霆案的量刑符合法律的规定 | 第37-39页 |
(二) 许霆案的量刑存在实质的不公平及其原因 | 第39页 |
(三) 重新判决是一个合理的政治选择 | 第39-41页 |
第五章 许霆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之评析 | 第41-47页 |
一、《刑法》第63条规定引用之评析 | 第41-42页 |
(一) 《刑法》第63条规定的特殊情况的界定 | 第41-42页 |
(二) 许霆的行为符合刑法63条中的"特殊情况" | 第42页 |
二、银行责任的评析 | 第42-44页 |
(一) 银行的过错是许霆应该减轻处罚的原因之一 | 第42-43页 |
(二) 银行过错不能否定许霆盗窃罪的性质 | 第43-44页 |
三、许霆案中民意之评析 | 第44-47页 |
(一) 民意在许霆案的改判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 第44页 |
(二) 民意是纠正司法不公的有效手段 | 第44-45页 |
(三) 司法应该把民意作为考量的因素之一 | 第45-47页 |
结论 | 第47-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3页 |
致谢 | 第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