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部分判决制度研究
摘要 | 第8-10页 |
ABSTRACT | 第10-12页 |
引言 | 第13-14页 |
一、部分判决理论概述 | 第14-28页 |
(一)部分判决的内涵 | 第14-18页 |
1.部分判决的概念 | 第14-17页 |
2.部分判决的特点 | 第17-18页 |
(二)部分判决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第18-23页 |
1.部分判决与中间判决 | 第18-20页 |
2.部分判决与裁判遗漏 | 第20-21页 |
3.部分判决与部分请求判决 | 第21-23页 |
(三)部分判决的理论价值 | 第23-28页 |
1.提高诉讼效率 | 第24-25页 |
2.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第25-26页 |
3.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 | 第26-28页 |
二、部分判决的适用 | 第28-39页 |
(一)适用范围 | 第28-33页 |
(二)适用条件 | 第33-35页 |
(三)适用效力 | 第35-37页 |
(四)救济程序 | 第37-39页 |
三、部分判决既判力范围的确定及对剩余部分的处理 | 第39-44页 |
(一)部分判决既判力范围的确定 | 第39-42页 |
1.部分判决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 第39-40页 |
2.部分判决既判力的主观范围 | 第40-41页 |
3.部分判决既判力的时间范围 | 第41-42页 |
(二)对剩余部分的处理 | 第42-44页 |
1.法定审限内对剩余部分的处理 | 第42-43页 |
2.对剩余部分拒绝裁判的处理 | 第43-44页 |
四、我国民事诉讼部分判决的立法缺陷 | 第44-49页 |
(一)适用范围与条件不明确 | 第44-45页 |
(二)对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保障不足 | 第45-46页 |
(三)对法官权力与义务履行的边界不明 | 第46-47页 |
(四)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 第47页 |
(五)对剩余部分的解决方式未予明晰 | 第47-49页 |
五、完善我国民事诉讼部分判决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49-55页 |
(一)明确部分判决适用的范围与条件 | 第49-50页 |
(二)赋予当事人部分判决请求权 | 第50-51页 |
(三)理清法官的权限与义务 | 第51-52页 |
(四)明晰当事人救济程序的操作规范 | 第52-53页 |
(五)完善对剩余判决的解决方式 | 第53-55页 |
结语 | 第55-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59页 |
攻硕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 第59-60页 |
致谢 | 第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