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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研究

摘要第3-4页
ABSTRACT第4-5页
导论第8-13页
    一、选题背景第8页
    二、研究意义第8-9页
    三、文献综述第9-11页
    四、主要研究对象及思路第11-12页
    五、研究方法第12页
    六、文章的主要结构第12-13页
第一章 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的基本理论第13-22页
    第一节 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的内涵理解第13-15页
        一、“人大主导立法”的概念解析第13-14页
        二、“人大主导立法”的科学解析第14-15页
    第二节 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的重要意义第15-18页
        一、符合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第16-17页
        二、治国理政理念转变的重要依托第17页
        三、人大主导立法有了现实可能性第17-18页
    第三节 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的根本点第18-22页
        一、党的领导是实现人大主导立法的核心第18-19页
        二、政府依托是实现人大主导立法的基础第19-20页
        三、公众参与是实现人大主导立法的关键第20-22页
第二章 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的实然分析第22-32页
    第一节 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的现实状况第22-26页
        一、人大在法的立项环节受制于政府第22-24页
        二、人大在法的起草环节依赖政府第24-25页
        三、人大在法的审议环节规则模糊第25-26页
        四、人大在法的完善环节消极被动第26页
    第二节 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的问题根源第26-29页
        一、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第26-27页
        二、设区的市政府立法资源和经验丰富第27-28页
        三、地方人大自身立法力量不足第28页
        四、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失真第28-29页
    第三节 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的理性认识第29-32页
        一、破除“人大主导立法”的迷思第29-30页
        二、“人大主导立法”不能过于理想化第30-31页
        三、“人大主导立法”要坚持根本目的第31-32页
第三章 完善设区的市人大主导立法制度机制的建议与思考第32-39页
    第一节 健全人大代表的立法参与制度第33-34页
    第二节 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第34-35页
    第三节 建立科学化的法规立项机制第35-36页
    第四节 建立多元化的法规起草机制第36-37页
    第五节 建立论辩化的法规审议机制第37页
    第六节 建立常态化的立法协商机制第37-39页
结语第39-40页
参考文献第40-43页
后记第43-45页
个人简历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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