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1-13页 |
第一章 我国单一国籍制度的局限性 | 第13-20页 |
1.1 现行《国籍法》价值取向不当损害部分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 | 第13-14页 |
1.2 现行《国籍法》对国籍的认定受外国法律影响损害我国司法主权 | 第14-15页 |
1.3 现行《国籍法》坚持单一国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移民利益 | 第15-16页 |
1.4 现行《国籍法》国籍观念落后跟不上国籍私权化发展的潮流 | 第16-18页 |
1.5 现行《国籍法》不能完全消除和阻止双重国籍现象 | 第18-20页 |
第二章 我国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的益处 | 第20-27页 |
2.1 有利于海外人才、资金和管理技术的引进 | 第20-22页 |
2.2 有利于对海外华人进行外交保护 | 第22-23页 |
2.3 有利于更好的尊重和保护人权 | 第23-24页 |
2.4 有利于适应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 | 第24-26页 |
2.5 有利于加强海外华人的向心力和归属感 | 第26-27页 |
第三章 我国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的可行性 | 第27-35页 |
3.1 双重公民权的发展为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提供了理论基础 | 第27-28页 |
3.2 国际形势的改变为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提供了发展空间 | 第28-30页 |
3.2.1 新形势下国际社会主张和平与发展 | 第28-29页 |
3.2.2 新形势下移民结构发生变化 | 第29-30页 |
3.3 国内形势的改变为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提供了社会基础 | 第30-35页 |
3.3.1 国内对双重国籍逐渐采取宽容态度 | 第30-32页 |
3.3.2 国内相关政策的放松为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留下可操控空间 | 第32-35页 |
第四章 我国有条件承认双重国籍的可行措施 | 第35-42页 |
4.1 采取对等承认和有条件承认相结合的模式 | 第35-36页 |
4.2 删除强制性规定变通适用我国现行《国籍法》 | 第36-38页 |
4.3 构建有限范围内的自由选籍制度 | 第38-39页 |
4.4 构建“外籍华人身份证”制度 | 第39-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7页 |
致谢 | 第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