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序论 | 第10-14页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10页 |
第二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10-11页 |
第三节 研究范围与说明 | 第11-12页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第12-14页 |
第—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历史演变与现状考察 | 第14-19页 |
第一节 历史演变 | 第14-17页 |
一、1949年—1981年:产生与停滞 | 第14-15页 |
二、1982年—1994年:发展与演变 | 第15-16页 |
三、1995年至今:补充与完善 | 第16-17页 |
第二节 收回制度的现状 | 第17-19页 |
第二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第19-32页 |
第一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19-28页 |
一、立法语言失范 | 第19-21页 |
二、收回程序失范 | 第21-24页 |
三、补偿制度失范 | 第24-26页 |
四、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与其地上建筑物征收程序存在矛盾 | 第26-28页 |
第二节 原因分析 | 第28-32页 |
一、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 | 第28-29页 |
二、国家所有权理念下私法的长期缺位 | 第29-30页 |
三、地方政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中具有利益诉求 | 第30-32页 |
第三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法律性质辨析 | 第32-42页 |
第一节 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的法律性质 | 第32-36页 |
一、理论争议——“公益征收说”和“民事行为说” | 第32-33页 |
二、因公益需要而收回界定为民事行为存在不妥 | 第33-35页 |
三、因公益需要而收回应认定为征收 | 第35-36页 |
第二节 因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而收回的法律性质 | 第36-37页 |
第三节 因违反动工开发期限等义务而收回的法律性质 | 第37-41页 |
一、理论争议——“民事违约说”和“行政处罚说” | 第37-38页 |
二、理论评析 | 第38-39页 |
三、因违反动工开发期限等义务而收回的法律性质新定位 | 第39-41页 |
第四节 小结:用物权变动理论来统一对收回行为法律性质的认识 | 第41-42页 |
第四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重构与完善 | 第42-47页 |
第一节 区分收回性质,规范立法语言 | 第42-43页 |
第二节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的体系化建构 | 第43-47页 |
一、内部体系化建构 | 第44-45页 |
二、外部体系化建构 | 第45-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
致谢 | 第49-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