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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有形交付的法律性质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一、问题的提出与论域界定第10-16页
 (一) 问题的提出第10-11页
 (二) 论域界定第11-16页
二、动产有形交付与占有第16-21页
 (一) 占有之结构第16-19页
  1. 罗马法上与日耳曼法上占有之不同结构第16-17页
  2. 后世学者的见解第17-18页
  3. 简评第18-19页
 (二) 占有之性质第19-20页
  1. 罗马法上与日尔曼法上占有的不同性质第19页
  2. 后世学者的见解第19-20页
 (三) 动产有形交付与占有第20-21页
三、动产有形交付既非准法律行为亦非事实行为第21-27页
 (一) 动产有形交付作为准法律行为的非可能性第21-22页
 (二) 动产有形交付作为事实行为的可质疑性第22-26页
  1. 事实行为说内部的矛盾性第22-23页
  2. 事实行为说之论据的不周延性第23-26页
 (三) 小结第26-27页
四、作为法律行为中处分行为的动产有形交付第27-41页
 (一) 作为法律行为的动产有形交付第27-28页
 (二) 作为处分行为的动产有形交付第28-31页
  1. 有形交付是处分行为第28页
  2. 有形交付的独立性、无因性第28-30页
  3. 有形交付的处分权人第30-31页
 (三) 对动产有形交付之法律行为性质的检验第31-39页
  1. 行为能力问题第31-33页
  2. 意思表示瑕疵问题第33-38页
  3. 代理问题第38页
  4. 无权处分问题第38-39页
  5. 违反善良风俗第39页
  6. 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第39页
  7. 附条件、附期限问题第39页
 (四) 小结第39-41页
五、由动产有形交付到动产交付第41-46页
 (一) 延伸论述一:动产直接占有让与是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第41-42页
 (二) 延伸论述二:动产观念交付不妨为“交付”第42-44页
  1. 法律效果如何相同?第42-43页
  2. 观念交付何以非为交付?第43-44页
  3. 观念交付与直接占有移转的法律性质第44页
 (三) 延伸论述三:动产交付为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第44-45页
 (四) 延伸论述四:动产交付之法律效果由当事人自决第45页
 (五) 小结第45-46页
结论第46-47页
参考文献第47-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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