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0页 |
第一章 索赔方应负之举证责任 | 第10-20页 |
第一节 索赔方提起货损索赔诉讼之基本条件 | 第10-11页 |
第二节 对“货损发生于承运人责任期间”之举证责任 | 第11-17页 |
一、索赔方如何证明货物交付时外表状况良好及承运人的抗辩 | 第11-14页 |
(一) 提单之证明作用——初步证据与最终证据 | 第11-12页 |
(二) 提单记载对提单证明力之影响 | 第12-14页 |
二、索赔方如何证明接受承运人交付时已发生货损 | 第14-17页 |
(一) 法律推定之证明方法 | 第14-15页 |
(二) 事实推定之证明方法 | 第15-17页 |
第三节 集装箱运输方式下货损货差的证明 | 第17-20页 |
一、集装箱提单下“不知条款”之证据效力 | 第17-18页 |
(一) 整箱货运输下“不知条款”对集装箱提单之证据作用的影响 | 第17-18页 |
(二) 拼箱货情况下“不知条款”的效力及提单证据作用 | 第18页 |
二、索赔方证明整箱货货损之基本依据 | 第18-20页 |
第二章 承运人对货损原因的举证责任 | 第20-32页 |
第一节 驾管船过失免责 | 第21-23页 |
一、证据必须显示是本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之过错而非未列明之他人 | 第21页 |
二、列明人员之过失行为发生在航行过程中,而非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未谨慎处理 | 第21-22页 |
三、货损原因乃驾驶或管理船舶过失,而非管理货物之过失 | 第22-23页 |
第二节 火灾免责之举证责任 | 第23-24页 |
一、火灾发生之原因 | 第23-24页 |
二、火灾免责之举证责任分配的争议 | 第24页 |
第三节 类似“不可抗力”事项免责 | 第24-26页 |
第四节 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潜在缺陷 | 第26-28页 |
一、何谓自然特性和潜在缺陷 | 第26-27页 |
二、各方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如何举证 | 第27-28页 |
第五节 货物包装不良、标志欠缺、不清 | 第28-29页 |
第六节 “首要义务原则”之争——免责应否以适航为前提 | 第29-32页 |
一、首要义务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 第29-30页 |
二、我国《海商法》下首要义务原则是否适用 | 第30-32页 |
第三章 双方对其它事实的举证 | 第32-47页 |
第一节 适航 | 第32-40页 |
一、适航义务的内容和标准 | 第32-34页 |
二、适航义务的时间——开航前和开航当时 | 第34-35页 |
三、适航的主观要求——谨慎处理 | 第35-37页 |
四、对审判实践中适航义务举证责任的思考 | 第37-40页 |
第二节 绕航的举证责任 | 第40-42页 |
第三节 管货的举证责任 | 第42-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致谢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