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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改革--以农民利益保护为核心

摘要第1-7页
ABSTRACT第7-14页
引言第14-16页
第一章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第16-22页
 一、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现状第16-17页
  (一) 征地补偿原则——“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第16页
  (二) 征地补偿标准——“年产值倍数法”和“三十倍限制”第16页
  (三) 征地补偿范围——“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第16-17页
  (四) 征地补偿对象——“土地所有权”第17页
  (五) 征地补偿方案确定及救济程序——“行政批准和行政救济”第17页
 二、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第17-20页
  (一) 征地补偿原则不公平第17-18页
  (二) 征地补偿标准和范围确定不科学第18-19页
  (三) 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不到位第19页
  (四) 征地补偿程序缺位第19-20页
 三、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的根源分析第20-21页
  (一) 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农民无法行使权利第20页
  (二) 土地使用权补偿缺失——农民无合理补偿第20-21页
  (三) 程序立法缺位——农民利益得不到救济第21页
 本章小结第21-22页
第二章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的物权理论基础第22-29页
 一、土地征收的法律特征与后果第22-23页
  (一) 土地征收的法律特征第22-23页
  (二) 土地征收的法律后果第23页
 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农民利益保护的物权理论基础第23-28页
  (一) 土地征收中涉及到的农民土地利益第23-24页
  (二) 农民土地利益保护的物权理论基础第24-28页
 本章小结第28-29页
第三章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的现实基础第29-43页
 一、征地补偿标准不断被突破和提高第29-33页
  (一) 国务院28 号文突破了年产值标准和三十倍上限的限制第29页
  (二) 国土资源部114 号文规定征地补偿标准要做到同地同价且兼顾多方面因素第29-32页
  (三) 地方政府不断调高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第32-33页
 二、征地补偿形式从单一趋向多样化第33-37页
  (一) 留地安置—以地换地第33-34页
  (二) 土地使用权入股—以地换股第34-35页
  (三) 用土地补偿费购买社会保障—以地换社保第35-37页
 三、征地补偿款逐步分配到位第37-39页
  (一) 农民分配到的份额以法定比例予以明确第37-38页
  (二) 土地补偿款入专户控制且在收地前必须足额支付第38-39页
 四、合理的征地程序和有效的争议裁决机制逐步建立第39-41页
  (一) 农民个体意思自治逐步体现第39-40页
  (二)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机制逐步建立第40-41页
 本章小结第41-43页
第四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征地补偿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第43-52页
 一、对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征地补偿制度的考察第43-47页
  (一) 美国的征地补偿制度第43-44页
  (二) 德国的征地补偿制度第44-45页
  (三) 英国的征地补偿制度第45-46页
  (四) 我国台湾地区的征地补偿制度第46-47页
 二、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改革的借鉴第47-50页
  (一) 以公平合理的理念作为征地补偿的原则第47-48页
  (二) 以市场价格作为征地补偿的标准第48页
  (三) 以补偿范围扩大化和补偿形式多样化作为目标第48-49页
  (四) 以专门的立法来规范征地补偿行为第49-50页
  (五) 以严格的程序来确保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第50页
 本章小结第50-52页
第五章 以农民利益保护为核心构建我国专门的土地征收补偿法第52-64页
 一、构建我国专门的土地征收补偿法的立法思路第52-54页
  (一) 物权法是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性法律第52-53页
  (二) 土地管理法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指导性法律第53页
  (三) 土地征收补偿法才是保护农民利益的专门性法律第53-54页
 二、构建我国专门的土地征收补偿法的立法框架第54-55页
 三、构建我国专门的土地征收补偿法的具体立法内容第55-62页
  (一) 土地征收补偿法的实体内容第55-59页
  (二) 土地征收补偿法的程序内容第59-62页
 本章小结第62-64页
结论第64-66页
参考文献第66-72页
致谢第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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