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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的保全制度在欠税追征中的适用

摘要第3-4页
Abstract第4-5页
引言第8-11页
    (一) 选题背景第8-9页
    (二) 写作思路第9-11页
一、债的保全制度与欠税管理概述第11-13页
    (一) 债的保全制度概述第11页
    (二) 税收征管实践中的欠税管理第11-13页
二、欠税追征中引入债的保全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第13-15页
    (一) 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公法之债属性第13页
    (二) 征纳关系除存在公法性质外同时存在平等性的要求第13-14页
    (三) 欠税追征中以行政强制为主的公法规制存在缺陷第14-15页
三、债的保全制度在欠税追征中的运用现状及原因分析第15-18页
    (一) 税务机关对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缺乏认识和重视第15页
    (二) 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存在违法用权情况第15页
    (三) 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遇冷遇难之原因分析第15-18页
        1. 立法的缺位造成适用困难第15-16页
        2. 固有的思维定势导致不愿行使权利第16页
        3 专业知识和税收法治理念的缺乏阻碍权利行使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第16-18页
四、国外相关法制比较与借鉴第18-21页
    (一) 国外税收代位权相关第18-19页
    (二) 国外税收撤销权相关第19-21页
五、债的保全制度在欠税追征中有效适用的路径探索第21-31页
    (一) 完善立法使行权有法可依第21-24页
        1. 在税法中细化权利的行使要件第21-23页
        2. 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诉讼中应明确的问题第23-24页
    (二) 明确权利行使效力的适用规则第24-26页
        1. 税收代位权行使效力应突破“入库规则”并具有其特殊性第24-25页
        2. 税收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应严格遵守“入库规则”第25-26页
    (三) 税务机关行使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之必要限制第26-27页
        1. 只能将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作为补充性保障措施第26页
        2. 注意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同其他税收保障措施的衔接运用第26-27页
        3. 行使税收代位权和撤销权应以欠缴税款为限且应有期限上的要求第27页
    (四) 税务机关应积极作为构建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第27-31页
        1. 树立正确的法律理念,保障制度实施的良好法律氛围第27-28页
        2. 增强专业知识,提高税务人员素质第28页
        3. 具体运用中应注意纳税人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第28-31页
结语第31-32页
参考文献第32-35页
致谢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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