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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夫妻财产制研究--以大理院判决例为中心的考察

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页
第一章 前言第9-15页
    1.1 问题的提出第9-10页
    1.2 研究文献回顾第10-11页
        1.2.1 理论文献的研究第10-11页
        1.2.2 判例方面的研究第11页
    1.3 研究方法第11-12页
        1.3.1 比较分析法第11-12页
        1.3.2 案例分析法第12页
    1.4 基本概念的厘定第12-15页
        1.4.1 夫妻财产制第12-13页
        1.4.2 民国初期的界定第13页
        1.4.3 大理院第13-15页
第二章 中国古代法架构下的夫妻财产制第15-20页
    2.1 中国古代夫妻财产制:宗法制度之上的财产分配格局第15页
    2.2 夫妻财产的来源:公产与私产的融合与分离第15-17页
        2.2.1 夫之财产取得第15-16页
        2.2.2 妻之财产取得第16-17页
    2.3 夫妻财产的析分第17-19页
        2.3.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第17-18页
        2.3.2 婚姻关系解除时财产的分配第18-19页
    2.4 小结第19-20页
第三章 从大理院判决例的角度看民国初期的夫妻财产关系第20-37页
    3.1 大理院判决例的法源依据:新旧交替下的抉择第20-21页
    3.2 民国初期的夫妻财产关系:基于大理院判决例的分析第21-34页
        3.2.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第22-24页
        3.2.2 因离婚导致婚姻关系结束时财产的分割情况第24-26页
        3.2.3 因一方死亡导致婚姻关系结束时财产的分配情况第26-34页
    3.3 小结第34-37页
第四章 民国初期夫妻财产制的影响及评价第37-42页
    4.1 民国初期夫妻财产制对南京国民政府立法的影响第37-39页
        4.1.1 民国初期夫妻财产制是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基础的重要一环第37页
        4.1.2 沿用大理院尊重意思自治原则,规定多种财产适用制第37-38页
        4.1.3 继承之上的创新与突破第38-39页
    4.2 对民国初期夫妻财产制的评析第39-42页
        4.2.1 进步意义:两性平权法律实践的肇始第39页
        4.2.2 担当精神:新旧交替中的破冰攻坚第39-40页
        4.2.3 法律实践:“混合法”思想的现代价值第40页
        4.2.4 现代启示:法制改革应基于我国民风世情和本土特色第40-42页
参考文献第42-44页
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说明第44-45页
致谢第45-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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