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第1章 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的确立过程 | 第8-10页 |
1.1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的实践意义 | 第8-10页 |
第2章 修改前的专利检索报告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 第10-14页 |
2.1 检索报告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够明确 | 第10-11页 |
2.2 请求人主体范围过窄 | 第11页 |
2.3 请求检索的时间限制过严 | 第11-12页 |
2.4 修改前的检索报告审查范围有限 | 第12-13页 |
2.5 检索报告仅对专利权人 | 第13页 |
2.6 请求检索的申请次数没有限制 | 第13-14页 |
第3章 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所修改的内容及其评析 | 第14-18页 |
3.1 明确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 第14-15页 |
3.2 评价报告扩大了请求人主体范围 | 第15页 |
3.3 专利权评价报告审查内容增多 | 第15-16页 |
3.4 明确了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出时限 | 第16页 |
3.5 任何主体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评价报告 | 第16页 |
3.6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一次性作出限制 | 第16-17页 |
3.7 建立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 | 第17-18页 |
第4章 评价报告制度与无效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 | 第18-20页 |
第5章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市场化模式探讨 | 第20-28页 |
5.1 我国专利权评价报告服务市场化的重要性 | 第20-22页 |
5.1.1 专利数量激增与专利业务市场化程度低之间的矛盾 | 第20-21页 |
5.1.2 专利权评价报告市场份额低与行政冗余之间的矛盾 | 第21-22页 |
5.2 我国专利权评价报告服务市场化面临的机遇 | 第22-23页 |
5.2.1 国家政策层面驱动专利服务市场化发展 | 第22页 |
5.2.2 政府职能转变为专利权评价报告服务市场化提供了可能 | 第22-23页 |
5.3 专利权评价报告服务市场化的理论可行性 | 第23-24页 |
5.4 对我国专利权评价报告服务业务市场化的操作层面的考量 | 第24-28页 |
5.4.1 从参考司法鉴定机构设置角度考量的可行性分析 | 第24-25页 |
5.4.2 在参考社会鉴定机构基础上的市场化评价报告业务的构建 | 第25-26页 |
5.4.3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质量规制 | 第26页 |
5.4.4 专利权评价报告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进入和退出规制 | 第26-28页 |
结论 | 第28-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1页 |
致谢 | 第31-33页 |
个人简历 | 第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