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的基本问题 | 第8-13页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含义及类型 | 第8-9页 |
1、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含义 | 第8-9页 |
2、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类型 | 第9页 |
(二)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解析 | 第9-11页 |
(三)网络环境下著作权间接侵权行为的概念以及与直接侵权行为的区分 | 第11-13页 |
1、构成要件方面 | 第11-12页 |
2、举证责任方面 | 第12页 |
3、适用法律方面 | 第12-13页 |
二、我国法律制度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 | 第13-19页 |
(一)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 | 第13页 |
(二)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 第13-15页 |
1、我国立法规定及司法中对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体现 | 第13-14页 |
2、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负有监控网络活动的义务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前提 | 第14-15页 |
(三)间接侵权责任中认定主观“应知”的最低标准——“红旗标准” | 第15-17页 |
1、我国立法中对“红旗标准”的规定 | 第15-16页 |
2、“红旗标准”在司法适用中的问题 | 第16-17页 |
(四)间接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避风港制度” | 第17-19页 |
1、我国立法对“避风港制度”的规定 | 第17-18页 |
2、“避风港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 第18-19页 |
三、国外立法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特有规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第19-25页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 | 第19-21页 |
1、美国判例法中的理论基础 | 第19-20页 |
2、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中的理论基础 | 第20-21页 |
(二)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责任承担的规定 | 第21-22页 |
1、美国DMCA的规定 | 第21页 |
2、大陆法系国家的规定 | 第21-22页 |
(三)立法上对侵权通知内容的规定 | 第22-23页 |
1、美国DMCA的规定 | 第22页 |
2、欧盟《指令》的规定 | 第22-23页 |
(四)立法上对适用原则的规定顺序 | 第23页 |
1、美国DMCA对原则规定的顺序 | 第23页 |
2、欧盟《指令》对原则规定的顺序 | 第23页 |
(五)国外理论基础及立法现状对完善我国立法的启示 | 第23-25页 |
1、借鉴美国引诱侵权规则中对引诱行为的界定 | 第23页 |
2、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设立停止对反复侵权者提供服务的义务 | 第23-24页 |
3、对通知内容的规定 | 第24页 |
4、对适用原则的规定模式 | 第24-25页 |
四、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 第25-29页 |
(一)取消立法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替代责任的规定 | 第25-26页 |
1、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形态不应适用美国的替代责任 | 第25-26页 |
2、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间接侵权责任形态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替代责任 | 第26页 |
(二)完善判断“应知”的条件,借鉴引诱侵权规则 | 第26-27页 |
(三)在立法中调整对“红旗标准”与“避风港制度”的规定顺序 | 第27-28页 |
(四)对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适用“红旗标准”和“避风港制度” | 第28-29页 |
结语 | 第29-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2页 |
致谢 | 第32-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