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导言 | 第11-15页 |
一、选题的缘起 | 第11-12页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第12-14页 |
三、本文主要研究方法描述 | 第14-15页 |
四、本文的创新和局限 | 第15页 |
第一章 破产撤销权概述 | 第15-21页 |
第一节 破产撤销权的缘起 | 第15-16页 |
第二节 破产撤销权制度的意义与价值 | 第16-18页 |
第三节 民法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之间的异同 | 第18-21页 |
一、民法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相同之处 | 第19页 |
二、民法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不同之处 | 第19-21页 |
第二章 破产撤销权实践中存在的实体问题 | 第21-31页 |
第一节 可撤销行为的判断标准问题 | 第21-25页 |
一、破产可撤销行为认定与民法撤销权行为认定标准的关系 | 第21-23页 |
二、可撤销行为的主观标准 | 第23-25页 |
第二节 破产撤销权的调整范围的细化与延伸 | 第25-31页 |
一、涉及关联交易的破产撤销权行为审查 | 第25-29页 |
二、对生效裁判和执行行为行使破产撤销权的争议 | 第29-31页 |
第三章 破产撤销权实践中存在的程序问题 | 第31-40页 |
第一节 破产撤销权诉讼主体问题 | 第31-37页 |
一、诉讼主体规定不明晰 | 第31-35页 |
二、行使主体与利益主体分离后的利益衡平问题 | 第35-37页 |
第二节 破产程序中民法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 第37-40页 |
一、民法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竞合 | 第37-38页 |
二、民法撤销权在破产程序中行使的必要性 | 第38-39页 |
三、民法撤销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行使程序 | 第39-40页 |
第四章 完善破产撤销权的立法对策 | 第40-48页 |
第一节 破产撤销权实体的完善 | 第40-43页 |
一、明确规定可撤销行为的判断标准 | 第40-41页 |
二、对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交易进行特别调整 | 第41-43页 |
三、细化规定撤销已生效裁判及执行行为的条件及程序 | 第43页 |
第二节 破产撤销权程序的完善 | 第43-48页 |
一、诉讼主体应规定明晰 | 第43-44页 |
二、完善破产撤销权制度以平衡行使主体与利益主体的分离 | 第44-47页 |
三、完善民法撤销权在破产程序中的程序规定 | 第47-48页 |
结语 | 第48-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3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3-54页 |
后记 | 第54-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