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理论基础 | 第11-17页 |
第一节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概述 | 第11-12页 |
第二节 入罪理论基础分析 | 第12-17页 |
一、 纳入刑法调整的必要性 | 第12-13页 |
二、 纳入刑法调整的可行性 | 第13-15页 |
三、 比较法上的依据——域外刑事立法的考察借鉴 | 第15-17页 |
第二章 当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特点和法律适用问题 | 第17-23页 |
第一节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 第17-19页 |
一、 以“信息咨询公司”为名,合法外衣下从事非法活动 | 第17-18页 |
二、 互联网成为非法交易的主渠道,犯罪手段科技化、远程化、智能化 | 第18页 |
三、 犯罪隐蔽性强,查处打击难度大 | 第18页 |
四、 容易衍生其他犯罪,造成社会治安隐患 | 第18-19页 |
五、 非法获利金额高,形成层层获利的犯罪产业链 | 第19页 |
六、 目前查处的案件未能体现出打击重点 | 第19页 |
第二节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 第19-23页 |
一、 “公民个人信息”的含义界定模糊 | 第19-21页 |
二、 “非法获取手段”的范围厘定不清 | 第21-22页 |
三、 司法解释缺位使各地对“情节严重”执行标准不一 | 第22-23页 |
四、 对信息条目、非法获利金额的计算存在争议 | 第23页 |
第三章 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理解和适用 | 第23-36页 |
第一节 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位 | 第23-27页 |
一、 “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 | 第23-24页 |
二、 司法实践中把握此概念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第24-27页 |
第二节 对非法获取手段的理解 | 第27-30页 |
一、 “非法获取”应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取 | 第27-29页 |
二、 对几种特殊手段的分析 | 第29-30页 |
第三节 对情节严重的把握 | 第30-33页 |
一、 “情节严重”的把握应是结合质与量标准的自由裁量 | 第30-31页 |
二、 “质”是主要衡量标准,避免唯数量论的简单评判 | 第31-33页 |
第四节 司法实践中的其他问题 | 第33-36页 |
一、 信息条目的计算 | 第33-34页 |
二、 非法获利数额的计算 | 第34-36页 |
第四章 立法完善建议 | 第36-40页 |
第一节 完善行政前置法 | 第36-37页 |
第二节 合理规范“信息咨询”行业 | 第37-38页 |
第三节 以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的形式明确标准 | 第38-39页 |
第四节 增设资格刑,完善刑罚体系 | 第39-40页 |
结语 | 第40-41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5页 |
致谢 | 第45-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