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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9页
引言第9-10页
第一章 应收账款的概念和法律属性第10-12页
 第一节 应收账款的概念第10-11页
  一、应收账款的会计含义第10页
  二、应收账款的法律含义第10-11页
 第二节 应收账款的法律性质第11-12页
第二章 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性质第12-18页
 第一节 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性质之争第12页
 第二节 一般债权质押的性质辨析第12-14页
 第三节 应收账款质押与应收账款转让、保理之比较第14-15页
  一、应收账款质押与应收账款转让之比较第14-15页
  二、应收账款转让与保理之比较第15页
 第四节 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性质与特点第15-18页
  一、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性质第15-16页
  二、应收账款质与一般债权质的共性特点第16-17页
  三、应收账款质押的个性特点第17-18页
第三章 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研究第18-28页
 第一节 应收账款质押标的的条件第18-19页
 第二节 未来应收账款的质押第19-22页
  一、未来应收账款质押的规定与争议第19页
  二、未来应收账款质押的意义及必要性第19-21页
  三、可质押的未来应收账款范围第21-22页
 第三节 不动产收费权不应作为应收账款质押的标的第22-27页
  一、不动产收费权的性质第23页
  二、不动产收费权的特点第23-24页
  三、不动产收费权质押与未来应收账款质押之比较第24-26页
  四、物权法定与不动产收费权质押第26-27页
 第四节 公益单位应收账款入质的禁止第27-28页
第四章 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与公示第28-37页
 第一节 主要立法模式比较第28-30页
  一、“书面合同”结合“债权证书交付”模式第28-29页
  二、“书面合同”结合“通知次债务人”模式或“书面合同与通知次债务人” 结合“债权证书交付”模式第29页
  三、“书面合同”结合“质押登记”的模式第29-30页
 第二节 应收账款质权之设定与公示方式合理性分析第30-33页
  一、移交债权证书第30-31页
  二、通知次债务人第31-32页
  三、 押登记第32-33页
 第三节 我国立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公示方法的选择第33-34页
  一、公示方式之选择第33页
  二、登记部门之选择第33-34页
  三、登记方式之选择第34页
 第四节 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评析第34-37页
  一、疏于登记审查,应收账款质押公信力弱化第35页
  二、质权人单方办理登记,有损出质人利益保护第35-36页
  三、生造“登记期限”,损害质权人利益第36-37页
第五章 应收账款质押的效力第37-41页
 第一节 应收账款质权的效力范围第37-38页
  一、被担保主债权的范围第37页
  二、质权所涉的标的物范围第37-38页
 第二节 应收账款质权对质押当事人的效力第38-40页
  一、对出质人的效力第38-39页
  二、对质权人的效力第39-40页
 第三节 应收账款质权对次债务人的效力第40-41页
第六章 应收账款质权的行使第41-47页
 第一节 应收账款质权的行使条件第41-42页
 第二节 一般换价方法——应收账款质权的行使方式之一第42页
 第三节 直接收取权—一应收账款质权的行使方式之二第42-44页
  一、直接收取权的概念第42-43页
  二、直接收取权的性质第43页
  三、直接收取权的行使第43-44页
 第四节 流质禁止原则之突破—一应收账款质权的行使方式之三第44-45页
 第五节 入质应收账款履行期限与主债权履行期限不一时的质权行使第45-47页
  一、入质应收账款履行期限早于主债权履行期限第45-46页
  二、入质应收账款履行期限晚于主债权履行期限第46-47页
第七章 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立法的意义及其制度完善第47-50页
 第一节 我国建立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积极意义第47-48页
  一、丰富担保物权制度,改善担保制度的法律环境第47页
  二、拓展融资担保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47-48页
  三、推动金融创新,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第48页
 第二节 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完善建议第48-50页
  一、立法完善的形式第48-49页
  二、明确适合出质的应收账款的范围第49页
  三、完善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与登记制度第49页
  四、丰富应收账款质权的行使方式第49-50页
参考文献第50-53页
后记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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