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第1-7页 |
导论 | 第7-16页 |
一、为什么研究民事证明责任? | 第7-10页 |
二、为什么具体考察中国语境? | 第10-12页 |
三、本文的思维进路 | 第12-13页 |
四、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13-16页 |
第一章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 第16-54页 |
一、事实真伪不明:形成原因及其“问题化”考察 | 第17-34页 |
(一) 司法裁判中事实发现的认识论限度 | 第17-23页 |
(二) 事实真相的重要性与优先性的限度 | 第23-25页 |
(三) 事实真伪不明的“问题化” | 第25-34页 |
二、证明责任机制:通过制度超越走出裁判困境 | 第34-43页 |
(一) 裁判的困境与法官的义务 | 第34-36页 |
(二) 通过证明责任克服事实真伪不明 | 第36-43页 |
三、证明责任机制的限度 | 第43-54页 |
(一) 事实拟制的“错误”与无奈 | 第44-46页 |
(二) 证明责任机制扩大化使用的危险 | 第46-48页 |
(三) 证明责任机制的说服“义务” | 第48-51页 |
(四) 证明责任机制:制度正义与个案代价 | 第51-54页 |
第二章 主观证明责任支配地位的原因考察 | 第54-76页 |
一、民事诉讼过程的行为特征 | 第58-61页 |
二、被“省略”的事实真伪不明 | 第61-65页 |
三、当事人主义模式的要求及其强化作用 | 第65-70页 |
四、主观证明责任与客观真实理念的“和平共处” | 第70-76页 |
第三章 证明责任与提供证据责任的概念分立 | 第76-90页 |
一、概念分立:理论和实践的要求 | 第78-82页 |
二、概念分立:科学立法的要求 | 第82-86页 |
三、概念分立:从术语选择开始 | 第86-90页 |
第四章 证明责任倒置的机理 | 第90-114页 |
一、从正置到倒置:对证明责任倒置概念的前提性考察 | 第91-94页 |
二、证明责任倒置的内在机理与运作机制 | 第94-103页 |
(一) 为什么证明责任倒置——以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变迁为例 | 第95-99页 |
(二) 证明责任倒置的作用机制——以医疗侵权诉讼为例 | 第99-101页 |
(三) 证明责任倒置的误用——以侵权人不明的高楼坠物案件为例 | 第101-103页 |
三、证明责任配置中的法官自由裁量应当缓行——对《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反思 | 第103-114页 |
(一) 误解中的确立——立法者视角的反思 | 第104-108页 |
(二) 被损害的确定性——当事人视角的反思 | 第108-111页 |
(三) 自由裁量的不能承受之重——法官视角的反思 | 第111-113页 |
(四) 一点补充 | 第113-114页 |
结语 | 第114-117页 |
参考文献 | 第117-124页 |
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124-125页 |
论文摘要 | 第125-128页 |
ABSTRACT | 第128-132页 |
致谢 | 第1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