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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的民法保护

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8页
第一章 引言第8-11页
第二章 有关立法模式及理解第11-18页
   ·法国民法典对物权保护的规定第11-12页
     ·没有物权保护的一般规定和专门规定第11页
     ·通过民事责任制度保护物权第11页
     ·以所有权保护为中心第11-12页
     ·实体法和诉讼法对物权实行双重保护第12页
   ·德国民法典对物权保护的规定第12-14页
     ·设立自力救济措施保护物权第12-13页
     ·创设专门的物权请求权制度以加强对物权的保护第13页
     ·通过相应的债法制度来进一步保护物权第13-14页
   ·日本民法典对物权保护的规定第14-15页
     ·没有物权保护的一般规定第14页
     ·没有设立专门物权请求权制度第14-15页
     ·通过完善的债法制度来保护物权第15页
   ·瑞士民法典对物权保护的规定第15-16页
     ·未设关于物权保护的一般性规定第15页
     ·对于所有权保护的规定过于简略第15页
     ·有关占有保护的规定可以适用于保护他物权第15-16页
     ·没有关于物权债法保护之直接规定第16页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对物权保护的规定第16-18页
     ·在总则当中规定物权保护的私力救济措施第16页
     ·专设物权请求权制度以保护物权第16页
     ·保护物权的债权制度也很完善第16-18页
第三章 我国《物权法》出台之前的理论主张及理解第18-33页
   ·通过侵权责任体系而不是建立物权请求权来保护物权第18-25页
     ·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结果第19页
     ·物权请求权不符合我国的实际第19-21页
     ·物权请求权转变为民事责任的可行性第21-25页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妨害预防、返还财产只能作为物权请求权,不宜在民事责任中规定第25-33页
     ·单设物权请求权模式的理由及不足第26-28页
     ·物权请求权的性质第28-33页
第四章 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及分析第33-38页
   ·《物权法》的缺陷及分析第33-36页
     ·“物权保护”的章名就不够科学合理第33-34页
     ·不应该把“物权确认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规定进《物权法》第34-35页
     ·在《物权法》总则中规定各种具体的物权请求权是不科学的第35-36页
   ·《物权法》的改进第36-38页
第五章 结论第38-39页
致谢第39-40页
参考文献第40-42页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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