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3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10页 |
二、相关概念 | 第10-13页 |
(一) 证券 | 第10-11页 |
(二) 私募发行 | 第11-13页 |
第一章 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分析 | 第13-34页 |
第一节 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概述 | 第13-14页 |
第二节 美国证券私募发行制度之法律框架 | 第14-32页 |
一、1933年《证券法》第4(2)节 | 第14-23页 |
(一) 以“人数标准”为代表的早期理解 | 第14-15页 |
(二) “自我保护标准”的提出与完善 | 第15-23页 |
1、SEC v. Ralston Purina Co.与“自我保护标准”的提出 | 第15-18页 |
2、“自我保护标准”的具体化努力 | 第18-19页 |
3、从“关系要件”到“分离要件” | 第19-23页 |
二、1982年《D条例》 | 第23-27页 |
三、1972年《规则144》与1990年《规则144A》 | 第27-32页 |
(一) 《规则144》 | 第27-29页 |
(二) 《规则144A》 | 第29-32页 |
第三节 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评价 | 第32-34页 |
第二章 中国证券私募发行现状考察 | 第34-45页 |
第一节 法律规范 | 第34-35页 |
第二节 相关实践 | 第35-43页 |
一、与股票发行有关的实践 | 第36-40页 |
(一) 公司职工股 | 第36页 |
(二) 内部职工股 | 第36-37页 |
(三)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定向募集 | 第37-38页 |
(四) 发行新股时对法人与基金的配售 | 第38-40页 |
(五) 定向增发 | 第40页 |
二、与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实践 | 第40-41页 |
(一) 企业内部债券私募融资 | 第40-41页 |
(二) 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 | 第41页 |
三、与其它种类证券发行有关的实践 | 第41-43页 |
(一) 民间地下基金私募 | 第42页 |
(二)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 | 第42-43页 |
第三节 对中国证券私募发行现状的评价 | 第43-45页 |
第三章 中国建立证券私募发行制度之必要性与迫切性 | 第45-53页 |
案件一:孙大午案 | 第45-46页 |
案件二:湖南省浏阳市化工厂改制案 | 第46-47页 |
一、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 第47-48页 |
二、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企业的创立和高科技的产业化 | 第48-49页 |
三、有利于推进我国企业的改制 | 第49页 |
四、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发展 | 第49-51页 |
五、有利于企业更灵活地进行财务管理 | 第51页 |
六、有利于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 第51页 |
七、有利于明晰相关刑事责任 | 第51-53页 |
第四章 建立中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之构想 | 第53-61页 |
第一节 构建前提:如何定位我国私募发行的审核制度 | 第53-56页 |
一、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差异 | 第54-55页 |
二、我国发行审核制度改革与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构建 | 第55-56页 |
第二节 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 | 第56-57页 |
第三节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证券私募发行活动的发展 | 第57-61页 |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 | 第58页 |
二、建立多层次的证券交易系统 | 第58-59页 |
三、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 | 第59-60页 |
四、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 第60-61页 |
结论 | 第61-62页 |
参考书目 | 第62-65页 |